转眼之间,到了第二年(1882年)阴历四月,副寺回乡,库头生病不能理事,寺中缺乏办事的人手。方丈和尚观察到大师一年来负责打煤炭、烧水,兢兢业业,任劳任怨,从来没有误过事,而且言行一致,十分诚实。于是叫大师代理库头照管库房,银钱收支的帐簿则由方丈和尚自己管理。大师十分感谢方丈和尚的信任,更感到不能出差错。
大师刚出家的时候,看到过“杨岐灯盏明千古,宝寿生姜辣万年”的对联,又读过沙弥律上讲盗用常住财物(寺院公共财物)的报应是报在地域,因此对于管理库房非常慎重、非常认真,丝毫不敢占便宜。如《佛说因缘僧护经》说:“汝见比丘手捉刘斤自斫己舌。非是比丘。是地狱人。迦叶佛时。出家沙弥。而为众僧。当分石蜜。斫作数段于斧刃上。少著石蜜。沙弥啖舐。以是因缘。受斫舌苦。至今不息。尔时世尊复告僧护比丘。汝见泉者。非是水泉。是地狱人。迦叶佛时。是出家沙弥。为僧当蜜。先自尝啖。后残与众僧。减少不遍。以是因缘。入地狱中。作大肉泉。火烧沸烂。受大苦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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