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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孺童居士:《金刚般若波罗蜜经》经题释义

发布时间:2024-06-17 05:20:36作者:楞严经快诵网
王孺童居士:《金刚般若波罗蜜经》经题释义

王孺童

《金刚般若波罗蜜经》是一部在中国流传最为广泛、影响最为深远的大乘经典。本经最早之汉译本,为鸠摩罗什于后秦弘始三年(401)译出*。除此译本之外,于今还存有五种汉译本:一、北魏菩提流支所译之《金刚般若波罗蜜经》,二、南朝陈真谛所译之《金刚般若波罗蜜经》,三、隋达磨笈多所译之《金刚能断般若波罗蜜经》,四、唐玄奘所译之《能断金刚般若波罗蜜多经》,五、唐义净所译之《佛说能断金刚般若波罗蜜多经》。

这些汉译本之间,相互存在着一些差异。导致这些差异的直接原因,不是译者的翻译,而是由于本经之梵本原不止一种。此六种汉译本中,除鸠摩罗什译本属中观学系诵本外,后五种译本均属法相学系诵本。因此,鸠摩罗什之译本,不仅译出时间最早,流传最广,且是唯一一种属于中观学系之译本,故历来为学人所重。

佛经经题,为全经之总标。今将鸠摩罗什所译之《金刚般若波罗蜜经》之八字经题,详加释义,以显全经实相为体、无住为宗之大乘教相。

一、金刚

“金刚”,是金中最刚之义,即“金刚石”。

1、金刚四性

就“金刚石”本身而言,具备四种基本特性,即:坚性、利性、宝性、明性。

所谓“坚性”,是指“金刚石”本身的硬度很高,不容易被别的物质所损害。

所谓“利性”,是指“金刚石”由于本身的硬度要高于其它物质,所以用“金刚石”能够将别的物质损坏、击碎。用“金刚石”制成的武器,可以达到无坚不摧的效果。

所谓“宝性”,是指“金刚石”本身十分名贵,比如“钻石”的价值就非常高,所以“金刚石”为世间的宝物。

所谓“明性”,是指“金刚石”本身是透明的,正是由于这一特性,“金刚石”能够映照世间的万物,但本身又不会残留任何影相。

2、金刚般若

由于“金刚石”具有以上四性,所以在佛教经论中,经常用“金刚”来比喻“般若”本具的各种功德,像本经的经题就为“金刚般若波罗蜜经”。

以“金刚坚性”,比喻“般若”的体性,永恒稳定,不会受外界任何因素的影响,而发生变化。

以“金刚利性”,比喻“般若”的作用,可以消灭一切迷惑、执着、烦恼、障碍,破除无明。

以“金刚宝性”,比喻“般若”的地位,在整个佛法的修证过程中,最根本的保障和所追求的目标,就是“般若”。可见,能够证得“般若”,是最为殊胜的事了。

以“金刚明性”,比喻“般若”的内质,清净澄明,并且可以观照世间一切,而不产生执着。

3、金刚六色

“金刚石”本身是透明的,在光的作用下,又能呈现出不同的颜色。这些不同颜色的“金刚石”,有着各自不同的功用,所以又以此来表征“般若”的不同功用。

(1)青色金刚,能够消除灾厄,以此来比喻“般若”能够消除业障。

(2)黄色金刚,能够随人所须,以此来比喻“般若”的无漏功德。

(3)赤色金刚,能够对日生火,以此来比喻“般若”能对本觉而生出无生智火。

(4)白色金刚,能够澄清浊水,以此来比喻“般若”能够清除疑惑。

(5)空色金刚,能够使人行坐空中,以此来比喻“般若”能够使人破除法执,住于真空之理。

(6)碧色金刚,能够消除诸毒,以此来比喻“般若”能够净除贪、瞋、痴三毒。

4、金刚十四义

“金刚”虽然有四种不同的特性,但归结起来,这“四性”是基于一个共性———即“稳定性”。而这一“稳定性”又可以用一个字来概括,那就是“定”。将此“定”性,用到佛法的修证上来,就变成了“三昧”。由于“金刚”是世间最坚硬、最珍贵的宝物,所以在佛法中,将能够断破一切烦恼、通达一切诸法的“定”,称作“金刚三昧”。

“金刚四性”不仅可以总结归一,而且还能细化再分。在“金刚四性”的基础上,又可进一步细分出“十四义”,并以此来表征“金刚三昧”的十四种功德。

(1)能破义:“金刚”能够无坚不摧、无所不破;以此比喻“金刚三昧”能够破除一切烦恼业苦、外道魔怨等事。

(2)清净义:“金刚”本体透明无瑕,无有垢秽;以此比喻“金刚三昧”,清净无染,无诸垢秽。

(3)体坚义:“金刚”自体坚硬无比,非外物所能毁坏;以此比喻“金刚三昧”,不为一切烦恼业苦、外道魔怨所坏。

(4)最胜义:“金刚”为世间最胜之宝;以此比喻“金刚三昧”,为诸三昧中最为殊胜的三昧。

(5)难测义:“金刚”的价值,是世人难以评估的;以此比喻“金刚三昧”,是世间众生难以揣测估量的境界。

(6)难得义:“金刚”为世间稀有之物,甚为难得;以此比喻“金刚三昧”的境界,是世间众生难以达到的境界。

(7)势力义:“金刚”具有极大的威势和力量,就好比转轮圣王的金刚轮宝一样,可以飞行自在;以此比喻“金刚三昧”,具有不可思议的神通之力。

(8)能照义:“金刚”明亮透彻,能够映照万物;以此比喻“金刚三昧”,能够释放智光,遍照法界。

(9)不定义:“金刚”在日光的照射下,能够折射出不同颜色的光;以此比喻“金刚三昧”,能使证得此定者,于十方世界现种种身,而无一定相。

(10)主义:“金刚”为世宝之主,就好比转轮圣王的金刚轮宝一样,一切诸宝悉皆随从;以此比喻“金刚三昧”,为诸修行法门之主,一切行法悉皆随从。

(11)能集义:“金刚”若有人得之,一切宝物自然聚集;以此比喻“金刚三昧”,若有证得此定者,一切功德自然聚集。

(12)能益义:“金刚”至宝,能够救济穷苦之人;以此比喻“金刚三昧”,能够饶益世间众生。

(13)庄严义:“金刚”可以作为饰品,庄严身体;以此比喻“金刚三昧”,能够庄严修行者的法身。

(14)无分别义:“金刚”虽然具有多性,但本质始终稳定如一;以此比喻“金刚三昧”,虽有所作而无分别。

二、般若

般若,为梵文之音译,意译为慧、明、智慧等。此“智慧”并非常人所说的智力,而是指的通过修习八正道、六波罗蜜等各种行法,而达到的能够洞察世间一切事物真相、体悟宇宙人生真理的、最为深邃的“智慧”,这才叫作“般若”。

1、般若的分类

由于“般若”的内涵和外延,所涉及的内容和领域都极为宽广,故可以从不同角度对“般若”进行分类。

(1)二种般若

所谓“二种般若”,就是将“般若”分成两大类。由于分类标准的不同,又产生了三种不同的“二分法”。

①“共般若”与“不共般若”

所谓“共”,是“共通、共同”的意思。那么,“共般若”,就是指适用于“声闻、缘觉、菩萨”三乘人,共通的智慧。“不共般若”,就是指仅适用于“菩萨乘”的智慧,而不适用于“声闻、缘觉”的智慧。也就是说,不与其他二乘“相共通”的智慧。

所以,“共般若”与“不共般若”是从不同的适用对象,来进行的分类。

②“实相般若”与“观照般若”

“实相”,是指宇宙万法真实不虚的体相,即:宇宙本原的真实相状。

“实相般若”,是指通过“般若”而观察到的宇宙万法的真实体相。其实,“实相般若”指的并不是“般若”本身,而是指通过“般若”所观察到的那个对象。从这个意义上讲,“实相”就是实相,不应该被称作“般若”。但由于“实相”是产生“般若”的根源,没有了“实相”也就没有“般若”,所以称之为“实相般若”。

“观照”,是“观察、照见”的意思。

“观照般若”,是指能够真正观照到宇宙万法真实体相的智慧。

所以,“实相般若”与“观照般若”是从本体及其作用对象,来进行的分类。

③“世间般若”与“出世间般若”

“世间”,是指被烦恼束缚的一切众生,及有漏有为的一切事物。即:包括有生命的有情世间,和无生命物质的器世间。

“世间般若”,是指在这个世间中运用的,那种相对的、有为的、不彻底的凡俗智慧。

“出世间”,是指断灭烦恼、出离世俗的无漏解脱境界。

“出世间般若”,是指那种绝对的、无为的、究竟的智慧。

所以,“世间般若”与“出世间般若”是从不同的外部环境,来进行的分类。

(2)三种般若

所谓“三种般若”,就是将“文字般若”或“方便般若”,与“实相般若、观照般若”一起,合称为“三般若”。“实相般若、观照般若”前面已经讲过。

所谓“文字般若”,就是指通过语言、文字、音声来讲解、诠释智慧的道理。原则上,“文字”并非“般若”,但由于“文字”能够诠释“般若”,通过“文字”的诠释能够启发智慧,所以称之为“文字般若”。

“方便”,指的是一种权宜的技巧。所谓“方便般若”,就是通过某种善权的方便,推知宇宙万法的真实体相,从而获得的智慧。

(3)五种般若

所谓“五种般若”,就是在“实相般若、观照般若、文字般若”的基础上,再加上“境界般若”和“眷属般若”。

“境界”,是指人们通过眼、耳、鼻、舌、身、意等“六根”,所对应感知的色、声、香、味、触、法等“六尘”,也就是世俗观念上的外部世界或客观世界。

由于众生被烦恼无明所蒙蔽,对外部世界产生执着,误认为“境界”是真实存在的。而一切诸法的境界,都是本来空寂的,并没有一个自己实际的体相。只有通过智慧,才能观察到这一诸法本空的境界,所以称之为“境界般若”。

“眷属”,原指自己的亲属、仆从等人。在此引申为“附属、衍生”的意思。

“般若”是能够观察到宇宙万法真实体相的智慧。在获得这种根本智慧的过程中,会由此同时产生“暖、顶、忍、世第一”的“四加行”和“戒、定、慧、解脱、解脱知见”的“五分法身”等。而“四加行”和“五分法身”,都是由“般若”的根本作用,而产生的附属作用或是辅助作用,所以称之为“眷属般若”。

2、般若的作用

从“般若”为能够洞察宇宙万法真相的智慧,这一基本内涵出发,“般若”又有五方面的具体功用。

(1)对治:可以破除众生由于贪、瞋、痴等烦恼,引起的执着妄见。

(2)相生:在破除执着妄见的基础上,还可以促使众生精进的修习各种善法。

(3)果报:由于众生精进修习各种善法,必然会给自身带来各种好的果报。

(4)互摄:在“般若”的作用下,众生修习的各种善法,可以相互作用,互促互进。

(5)譬喻:在“般若”的作用下,可以使众生的修习过程,不会过于僵化;在遇到困难时,可以通过一些善巧方便来积极地解决问题。也就是说,正是因为有了智慧,才能在方式方法上,灵活机动、因时因地的制宜。

3、般若的利益

“般若”既然有如此之大、如此之多的作用,那么到底它会产生怎样的实际利益呢?在修行般若的过程中,可以获得十个方面的利益:

(1)一切舍不取施想

在布施的时候,对自己布施的行为、接受布施的对象、以及所布施的财物,心中不存任何执着,认为这三者本性皆空,其实根本没有什么能施之人、受施之人和所施之物。

(2)持戒不缺而不着戒

在持戒的时候,虽然严格的守持净戒,没有任何的违犯,但对于戒律本身、及所要避免的过错,心中不存任何执着,认为这二者本性皆空,其实根本没有什么能持的戒律和能犯的过错。

(3)住于忍力而不住众生想

在度化的时候,虽然普度众生,但由于安住于忍力的作用,心中不存任何执着,认为众生本性亦空,其实根本没有众生而得救度。

(4)行于精进而离身心

在修行的时候,虽然勇猛精进,但对于自我及修行的内容,心中不存任何执着,认为这二者本性皆空,其实根本没有能修的身心和所修的法门。

(5)修禅而无所住

在禅定的时候,虽然能够进入到甚深的禅定境界,但对于由此产生的种种禅定功德,心中不存任何执着,认为这些功德之相本性亦空,不值得贪味留恋。

(6)魔不能扰

在修行的时候,由于观照到诸法皆空的本性,进而也就知道“佛”和“魔”在本体上亦无差别,即使“魔”境现前,也不会心生慌乱、恐怖,而扰乱了正常的修行。

(7)于他言论其心不动

在修行的时候,对于世间、出世间的一切诸法道理,全都明了通达,能够明辨是非善恶,所以不会被他人的言论所迷惑,从而动摇了自己正直的信念。

(8)达生死海底

在修行的时候,可以般若智慧,洞彻生命的本源,知晓生死的真相,进而摆脱六道轮转之苦。

(9)起增上悲

在修行的时候,虽然以般若智慧,观照诸法体性皆空,但仍然会生起广大的慈悲心,发起无上的誓愿,来救度苦难的众生,使其获得解脱。

(10)不乐二乘道

在修行的时候,虽然能够明了声闻、缘觉二乘之法,但认为这二者属于“小乘”之法,终不究竟;唯一值得追求的,是大乘的无上解脱究竟之道。

以上十种利益,已离声闻、缘觉二乘道,当皆属菩萨行法。

三、波罗蜜

波罗蜜,为梵文之音译,意译为到彼岸、度无极、事究竟等,于经论中经常简译作“度”。

1、波罗蜜三义

所谓“事究竟”,是指菩萨在修行过程中,其广大愿行能够究竟一切自行化他之事。

所谓“度无极”,是指菩萨在修行过程中,其广大愿行能够广度一切深远之事。

所谓“到彼岸”,是指菩萨在修行过程中,凭借其广大愿行,能够由生死轮回之此岸,到达解脱涅槃之彼岸。

2、到彼岸

上述三义,以“到彼岸”义最为常用,故就此再略作辨析。

(1)何为此岸,何为彼岸?

对此问题之阐释,历来异见颇多,归结起来大致有以下七种:

①认为生死轮回为此岸,究竟涅槃为彼岸。

②认为若执着于有“生死、涅槃”之分别,即为此岸;反之,平等无分别,即为彼岸。

③认为小乘为此岸,大乘为彼岸。

④认为魔为此岸,佛为彼岸。

⑤认为世间为此岸,涅槃为彼岸。

⑥认为有相为此岸,无相为彼岸。

⑦认为众生之无明迷惑为此岸,佛之一切种智为彼岸。

(2)何为到彼岸?

“到”,有当到、已到之分别。所谓“当到”,就是指应当、必将到达,但现在还未最终到达。

所谓“已到”,就是指已经到达了。

那么,“到彼岸”也就分为“当到彼岸”与“已到彼岸”两种。菩萨为“当到彼岸”,佛为“已到彼岸”。

不论是“当到”,还是“已到”,若从最终“到”的意义上来看,“到彼岸”又有三种之别:

①指菩萨随所修行,而最终到达究竟无余之境界。

②指菩萨随所修行,而最终证入真如。

③指菩萨随所修行,而最终证得无等果。所谓“无等果”,是指此果最胜,无有他果能及。

(3)波罗蜜之五种因缘

若要成就“波罗蜜”,到达究竟解脱的彼岸,还需要具备五种因缘:

①无染着,指没有贪爱等烦恼,从而心中也就无有染污与执着。

②无顾恋,指对过去的种种境界,没有丝毫留恋。

③无罪过。指没有任何的罪恶过失。

④无分别,指对世间之任何境界,心中不产生任何思惟、度量之作用。

⑤正回向,指将自己所修之善根功德,回转给众生,并使自己趣向菩提涅槃。

四、经

经,为梵文“修多罗”之意译。其原为婆罗门教之用语,后为佛教所采纳。

1、内涵

所谓“内涵”,是指“修多罗”所具备的含义。其有“三义”与“五义”两种区分。

(1)修多罗三义

指“修多罗”具有三方面含义:

①贯穿义,指佛陀所讲说之义理,由教贯穿,而不致散失隐没。

②摄持义,指众生由教摄持佛法,而不致流转于恶道。

③恒常义,指佛法从古至今,延续不断。

(2)修多罗五义

指“修多罗”具有五方面含义:

①出生义,指能够从中产生各种佛法要义。

②泉涌义,指佛法要义如同泉水,涌出不断。

③显示义,指能够从中显示各种佛法要义。

④绳墨义,指能够以之辨别邪正。

⑤结鬘义,指能够贯穿各种佛法要义。所谓“结鬘”,是指用线将花连缀结成花鬘。以此为譬喻,取其“贯穿”之义。

2、外延

所谓“外延”,是指“修多罗”具体所指的是什么。其有三种不同所指:

(1)长行

佛陀一生所说之法,依内容与形式,可分成十二个种类,称为“十二部经”或“十二分教”。那么,“修多罗”指的就是“十二部经”中的“长行”。

“长行”是佛经的一种文体,即行文不受字数之限制,犹如今天之散文。

(2)经藏

佛陀去世之后,其弟子将佛陀生前所说之法,分别结集成三大部类,即“经、律、论”三藏。那么,“修多罗”指的就是“三藏”中的“经藏”。

(3)大乘经典

“三藏”经典所结集的内容,属于小乘佛法。而大乘佛教,是在小乘部派佛教的基础上,演化发展而来的。所以,宣扬大乘佛教的经典,均在“三藏”之外。那么,“修多罗”指的就是藏外的“大乘经典”。

五、金刚般若波罗蜜经

以上是将“经题”的拆分解说,那么将其连接起来,“经题”的完整意思就是说:一部讲说以犹如金刚般的般若智慧,脱离生死烦恼之此岸,到达究竟涅槃之彼岸的经典。

需要说明的是,此“般若”所指并非一般之智慧,乃为大乘菩萨洞彻诸法实相之大智慧。小乘之声闻、缘觉亦可证得般若,但其只求趣入涅槃,不求智慧之边际。只有大乘菩萨,追求一切智,所以才能最终到达彼岸,故称“般若波罗蜜”。

另外,依鸠摩罗什所译之“经题”,是将“金刚”作为名词,与“般若”并列。若据梵文原本,经题为“Va?鄄jracchedikqpraj`q-pqramitq”。Vajra是“金刚”的意思,而Vajrachedikq是“断金刚”或“碎金刚”的意思。从梵文语法上看,可知“金刚”为动词,而不是与“般若”同格之名词。

那么,本经经题就应如玄奘所译,为《能断金刚般若波罗蜜多经》。据《大慈恩寺三藏法师传》卷七载:

帝又问:“《金刚般若经》,一切诸佛之所从生,闻而不谤,功逾身命之施,非恒沙珍宝所及,加以理微言约,故贤达君子多爱受持。未知先代所翻,文义具不?”法师对曰:“此经功德,实如圣旨,西方之人,咸同爱敬。今观旧经,亦微有遗漏。据梵本具云‘能断金刚般若’,旧经直云‘金刚般若’。欲明菩萨以分别为烦恼,而分别之惑,坚类金刚。唯此经所诠无分别慧,乃能除断,故曰‘能断金刚般若’。”

若依梵本及玄奘所释,“金刚”是喻指“分别烦恼”。那么,“金刚般若波罗蜜”的意思就是说:分别烦恼犹如“金刚”般坚固,唯有用大乘菩萨无分别之“般若”智慧,才能断破此“金刚烦恼”,而达到究竟涅槃之彼岸。

对此,印顺导师在《金刚般若波罗蜜经讲记》中又辨析道:

《金刚般若波罗蜜经》,有两系解说不同:一、玄奘等传说:般若是能断的智慧,金刚如所断的烦恼。烦恼的微细分,到成佛方能断净,深细难断,如金刚的难于破坏一样。所以,译为“能断金刚(的)般若”。一、罗什下的传说:金刚比喻般若。般若能破坏一切戏论妄执,不为妄执所坏;他的坚、明、利,如金刚一样。然金刚本有两类:一是能破一切而不为一切所坏的,一是虽坚强难破而还是可以坏的,已如前面所说。所以,或以金刚喻般若,或以金刚喻烦恼,此两说都是可通的。不过,切实的说,应该以金刚喻般若。考无着的《金刚经论》说:一、如金刚杵的“初后阔,中则狭”;这是以金刚喻信行地、净心地、及如来地的智体的。二、金刚有遮邪显正二义,不但比喻所遣的邪行,他也是“细牢”的──“细者智因故,牢者不可坏故”,比喻坚实深细的智因──实相。无着并没有金刚必喻烦恼的意义,所以法相学者译为“能断金刚般若”,值得怀疑!至少,这不是梵本的原始意义。

可见,就“金刚”所指这一问题,中观与法相两个学系的观点是针锋相对,且立场坚定、互不相让的。但本文所依为鸠摩罗什译本,故从中观学系之解说。

【注释】

*隋智顗《金刚般若经疏》:“罗什法师,秦弘始三年,即晋安帝十一年译。”唐明佺《大周刊定众经目录》卷二:“《金刚般若波罗蜜经》一卷,右后秦弘始三年沙门罗什于长安逍遥园译,出《长房录》。”

(原载《法音》2008年第2期,总第28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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