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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上感应篇浅释:为官十一种恶(四)

发布时间:2024-10-10 05:19:40作者:楞严经快诵网
太上感应篇浅释:为官十一种恶(四)

为官第八恶:弃法受赂,以直为曲,以曲为直。

弃法,就是将法律与规章制度抛弃在一边;受赂,就是接受别人的贿赂;弃法受赂,就是不按法律与规章制度办事,而是按照他人给予自己贿赂的多少来行事。直,是指没有犯罪的人、正直的人,或者指正确的事情;曲,是指犯罪之人、邪恶之人,或者是错误的事情;以直为曲,是指将正直无罪之人判定为有罪,或者将正确的事情判定为错误;以曲为直,是指将有罪邪恶之人判定为无罪,或将错误的事情判定为正确。

法是公正无私、曲直分明的,如果一个人依法办事,就会“直是直,曲是曲”;而如果将法抛弃在一边,只是以个人收受贿赂的多少来行事,就自然免不了“以直为曲,以曲为直”。所以,“弃法受赂”是因,“以直为曲,以曲为直”是果。

“以直为曲”的后果是什么呢?是善良无辜的人受到冤枉,极大地挫败社会的正面力量,使知道这件事的善良人心生恐慌,不愿意再做善良的人。“以曲为直”的后果是什么呢?是极大地助长社会的邪恶势力,使得犯罪之人以为只要有钱就可以任意地伤害他人。所以,官员因“弃法受赂”而导致的曲直颠倒,会严重恶化社会风气,降低整个社会民众的幸福指数。

官员为什么会“弃法受赂”呢?就是因为将自己的物质享受看得很重,超越了他人的安乐,也超越了整个社会民众的安乐。也就是说,为了得到他人的贿赂,得到享用这些贿赂的安乐,不惜牺牲诸多民众的安乐。

实际上,因果是丝毫不爽的,万法唯心所现的真理永远都不会改变,损害他人本质上就是损害自己,一个人将多少痛苦加在别人身上,这些痛苦就会加倍地回到自己身上。收受贿赂所得到的安乐,与将来回到自己身上的大苦相比,简直是微不足道!

樊光,是交趾郡的佐僚。

一天在办公室办公时,忽然风雷大作,将樊光、边上的侍者以及一只狗,一起震死。樊光的妻子在雷电击中庭院的时候,看见一个道士,抓住她将她放在了别处,所以才得以幸免。人们向她询问事情的原委,樊光的妻子说:“曾有二人打官司,一起被关在狱中。那个无理的人,贿赂了樊光,樊光就将他放了出去。而那个有理的人,戴着手铐脚镣,被关在狱中严刑拷打,责令认罪。这个有理者家里所送的饮食,樊光全部夺下来,给身边的侍者以及那条狗食用,这个被囚禁的有理者眼看就要被饿死,于是在狱中声嘶力竭、披头散发地仰望苍天述说此事。过了没有几天,就发生了这件事。”

侯鉴,是江夏的县令,与一僧人交情甚好,每到有空的时候,必去参访。侯鉴每次参访那位僧人时,那位僧人必定已经准备好接待他的所有用具。但有一天来参访,那位僧人却没有准备任何用具,侯鉴于是询问缘由,那位僧人说:“您每次来之前,土地神必定事先来通报,此次您来,土地神没有来通报,所以没有准备。”侯鉴很惊讶,令僧人询问土地神此次不来报告的原因。当晚僧人在梦中,得到土地神的解释说:“侯鉴本来是要做宰相的,最近他接受了胡氏贿赂的六十两银子,妄断了一桩案子,天曹已经削掉了他的宰相位置,他以后只能做监司了,而监司就不是我帮助的对象了,所以我就没有来汇报。”侯鉴以六十两银子换掉了自己的宰相之位,到底是聪明还是愚昧呢?

张某,曾在四川做官,常以虐待他人的方法满足自己对财富的贪欲。大凡受理民众的诉讼时,不管是非,只要能得到贿赂的,即便有罪也判为无罪;若是不能得到贿赂,即使无罪也判为有罪。百姓对他都恨得咬牙切齿。后来被撤职罢官,他的儿子非常不肖,将他贪污的所有财产竟然全部败光,他自己后来也得怪病而死。

刘安民,是一个县吏,内心公平正直,为人所尊敬。民众若有诉讼,不立即到县衙打官司,一定先咨询刘安民,让他判断对错,决定可否,然后才去实行。刘安民对此很负责,每次总是耐心接受他人的咨询而不推辞,若对方有理就告诉他说:“你是有理的,可以提起诉讼。”如果对方无理,就会委婉地说:“你理亏,提起诉讼是不恰当的。”因为他的缘故,整个县的诉讼顿时减少很多。后来他的两个二子都中了科举,他家成了当地的望族。

秀水的贺灿然,是刑官的幕僚,为人廉洁不贪,处理刑事案件公正而宽恕,情与法之间处理得当。对于那些不得已而犯罪的人,常根据实际情况建议刑官给予豁免。当时正值山东河南两省闹饥荒,贺灿然又提起建议,劝姚思仁向皇上请求下拨救灾粮款。因为这项请求,活下来的人多到千万。后来贺灿然四十岁中了进士,官位一直做到至吏部尚书。

为官第九恶:入轻为重,见杀加怒。

入轻为重,意思是对于那些因犯了轻罪而被诉讼拘捕的犯人,将他们当作重罪犯人处理对待;见杀加怒,意思是,对于那些犯了死罪的犯人,在处决时用愤怒残酷的方式对待他们。

众生都是处在不得自在之中,犯错误时都是自己不能控制自己,因而是值得怜悯之处。现在将犯了轻罪的人当做重罪处理,对于即将失去生命的犯人,不但不体恤他们即将失去生命时的恐惧与悲伤,反而愤怒地虐待他们,这都是内心残酷刻薄所致。

王藻,是刑吏,每天都带钱回家。他的妻子怀疑他带回的钱是拷打犯人所得。因此就派一个婢女,送十只猪蹄给他。等到王藻回家时,故意说送了十三只。王藻听说后,对婢女“偷”了三只猪蹄很愤怒,狠狠地拷打婢女,婢女最终被屈打成招了。王藻的妻子对他说:“你每天带着钱回来,我怀疑那是拷打别人、冤枉别人所得,所以就用婢女送猪蹄之事试探你。婢女之事足以证明,严刑拷打之下,没有什么事不能屈打成招的。希望你从今以后,不要携带一钱回来。不义之物,死后必招罪咎。”王藻听了之后,内心非常惊恐,汗流浃背,幡然悔悟,题诗说:“枷拷追来只为金,转增怨业几何深,从今不愿顾刀笔,放下归来游竹林。”于是散去所有家产,弃家学道,后来位证“保和真人”。

春秋时卫高这个地方有个人叫子羔,一次按照法律负责废掉一个犯人的一只脚,临刑时,子羔神情悲伤不忍。后来,子羔被仇人追杀,逃至一城,这个被废一只脚的人刚好负责守城门。这个守门人问子羔:“你欠他钱?”子羔回答:“君子不欠他人钱。”又问:“你毁坏过他的名声?”子羔回答:“君子不毁他人。”又问:“你欠他人情?”子羔回答:“君子从不亏欠他人。”这个守门人于是就开门将子羔放了进来,追杀子羔的人只得返回了。子羔问:“我亲自废掉了你的一只脚,你却三问而帮我逃脱,为什么呢?”这个守门人说:“废掉一只脚,是我自己的错误所致。您临刑时的悲悯,并非因为我是您的亲眷,由此可见,您是天生的君子,仁义是您所奉行的道。所以,我今天愿意帮助您逃脱。”

张庆,是一个狱吏,平时有悲悯心而且做事小心谨慎。监狱中的所有用具,必定清洗干净。到了夏天,打扫得更加勤快,并且经常安慰犯人说:“一个人犯了法,也并非没有前途了。”狱中饮食卧具,被安排得精致干净。张庆平素信奉佛法,每当有囚犯被处决,一定为他受持八关斋戒,虔诚诵经念佛,愿犯人脱苦超生。张庆在其它方面积累的阴善也很多,他活到了八十三岁,最后无病而终。他的子孙后来都是显贵的官员。

摘自《太上感应篇浅释》(明如居士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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