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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正德十五年 安徽凤阳 寒食节快到了,上个月黄叔叔还是死了。 他刚咽气,他的老婆就转身去厨房拿菜刀回来准备剁他的肉来吃,而他的两个儿子已经迫不及待得扒着他尚未冰冷的尸首啃了起来。 女人一看这情景,也把刀扔在了一旁,和儿子们一起大嚼自己男人的身子。 母子三人把门关得严严的,就怕别的路过的人看到来抢夺他们的“食物”。 大饥荒已经持续了四年了,四年时间,把人仅有的最后一点道德和人性都慢慢的磨灭光了。 能吃的都吃了,前几天还听说连新死不久刚下葬的坟都让人挖光了。 我以前是个放牛娃,爹、妈虽然让我在私塾里读了一年书,奈何年景不好,只好不让我再读了。那时候还不象现在,隔三差五的我家还有白馍馍吃,现在,牛也没了,树皮也没了,观音土也没了,往前我认识的乡亲都饿走了样,一个个瘦得像饿死鬼,可肚子挺得老大,跟怀了孩子似的。 爹连夜去五叔那里连抢带夺得拿回了五婶的一条膀子,回来的时候,脸上青一块紫一块的。 五婶是昨夜死的,被我几个表哥趁五叔不在家的时候把重病的五婶从床上拖下来用锄头砸死的。爹去他家时已只剩下不到半个了。一条膀子妈吃了两天,爹在一边看着直咽口水,硬是忍着。 我也在旁边瞅着,我想吐。 寒食节过了,我和爹每天都到外面去找吃的,偶而能找到天上饿晕掉下来的鸟,还有没人发现的观音土。 经常看见成群结队的人在我身边走过,那是去逃荒的,可最后没几个人能逃得出去,不是在路边饿死,就是在晕过去后——被自己的同乡拖走吃了。 我走过几个人身边,他们一人抱着一团“东西”在吃着,很艰难的吃着,围着一堆火,那是他们其中某人的女儿,女孩掉队了,被后面跟着的几个人围住给打死了,架在火堆上烧,她爹从前面回头来寻,这时,“肉”也烧好了,她爹明白过来,也没说什么,只要他们分他一点,于是—— 我想吐的感觉更强烈了。 我摸索着回了家,刚到门口,就听见我妈嘶叫着好象和人抢夺着,我急忙跑进去。 我爹抱着我弟弟左右躲避着我妈的扑打。 原来,最近邻县开了个“菜人”集子,专门收人肉,听说还是官府私下默许的,大见眼下这家人活下去够戗了,就琢磨着把弟弟给卖了,拿点钱回来做盘缠准备逃荒到外地去。 妈死活不同意,爹绝望得让妈把弟弟抱回她的怀里,自己蹲在门口,低着头一言不发。 终于做出这个决定了! 做出这个决定我一点也不怕,我和爹是瞒着妈的。 这天,我和爹来到邻县的“菜人”集子,好热闹!就像庙会一样! 好多人在一个大门口外面等着,人山人海的,与庙会不同的是,来这里的人没有一个带着笑容。 我看到很多和我一样大和比我还小的男娃女娃都被两三个大人用绳子绑着,脑袋上插根稻草,我知道,那是准备卖出去的“东西”...... 好不容易轮到我了,这段时间好长啊,我爹一直不敢看着我,只把眼睛乱瞧那些和我一样的“菜人”。我注意到,爹的喉咙里不断发出野兽般的呻吟。 进去后,一个在这时候看来很不相称的胖子冷漠的递给我爹一张纸,见爹看不懂,轻蔑的笑着,我认得几个字,是此“菜人”由其父卖得铜钱五贯,不得翻悔的字样。我说给爹听,那胖子很惊讶的看着我,奇怪这时候我还那么平静。 我爹迟疑了一阵,在那上面按了手印。 胖子舔了舔血红的嘴唇,挥了挥手,几个人把我带进了后堂。临走时,爹还是没看我,只是看着手里的铜钱流露出欣喜的神色,径自朝着外面走去,向那外面领散的卖着“菜人”肉的摊子走去。 我被押到了一间房子里,那里面到处是已挂得满地满墙的人肉肢体,还有正待宰杀的“菜人”,那些菜人和我一样,都出奇得安静。 终于又轮到我了,那“厨子”把我往桌子上按着,我感觉自己的脖子一震,泛着泡的鲜血汩汩流出...... 后注:明朝正德十年至二十年,整整十年发生全国性的饥荒。也出现了中国历史上罕有的公开买卖“菜人”的行为,买者卖者都是菜人的父母长辈,他们不忍心吃自己的孩子 ,就把他(她)卖给别人做菜人,然后用得来的钱买别人的孩子来吃。 很少有菜人反抗的,因为他们知道,在这个世道里,他们该被人吃。 “菜人”,又称“两脚羊”,是中国人惯用的美化其丑恶行为而用的文雅词汇的又一专业词. 菜人,顾名思义,就是当成菜的人。 明朝崇祯末年,河南和山东发生千年不遇的饥荒和蝗灾,可以吃的东西都已经吃完,唯一剩下的可以吃的就只有人,于是便有了公开的人肉市场,其贩卖的乃是活生生的人,称之曰菜人。只需要花点钱,即可买到一个菜人,带回家像畜牲一样宰杀后合法的食用。 (按)不要以为你们已经远离这些梦魇般的经历,轮回之中一幕又一幕的类似惨剧正不停的上演,角色也在不停地转换,有时你扮演杀者,有时你扮演"菜人". 快念南无阿弥陀佛,从梦魇中醒来吧!看到有师兄怀疑“菜人”事件的真实性。附加清初大文学家袁枚子不语里记载为证.明朝崇祯末年,河南、山东两地又闹旱灾,又闹蝗灾,连草根树皮都被饥饿的人们吃光了,饥火中烧的灾民开始吃人,官府也管不了这件事情。 妇女和小孩是最早遭殃的,被自家人反绑了手牵到集市上卖了,就是所谓的“菜人”。在集市上被卖出的菜人,就由买入的屠夫牵到家里去,就像杀猪杀羊一样杀了卖给人吃。 有一个姓周的商人,从东昌经商回家,到一个酒店吃中饭。店家说道:“肉卖完了,请客官稍等”。 一会看见两个女人被拖到厨房去了,店家高声叫道:“别让客人等久了,先弄只蹄子来!” 姓周的商人约摸猜到了此地的情形,赶紧出来制止,只听一声凄厉的惨叫声,厨房里那两个女人中的一个已经掉了胳膊,另一个吓得面无人色。 那两个女人看到姓周的商人,都惨叫着向他求助。一个要求快把她给杀了,别得受折磨,一个则求救。 姓周的商人心下恻然,就出钱把她们都买下了。 其中一个流血过多,已经不可能活命了,就快快地刺穿了她的心脏,把另一个带回了家。 这个姓周的商人并没有儿子,以后就把这个被救回的女人娶来作了小妾,过了一段时间,生了一个儿子,右胳膊上有一条红色的线状的胎记,从腋窝直到肩膀,跟当年那个被砍了胳膊的妇人的伤口一模一样。后来姓周的商人的儿子又生了儿子,直到三代以后才断了香火。当地人都说,其实姓周的商人命该无子,但是因为他善心大发,救了两个人,所以才能再延续三代的香火。版权所有:楞严经快诵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