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张智正师兄 2010年6月17日
自古明训:夫妻是缘,善缘、恶缘,无缘不聚。子女是债,讨债、还债、无债不来。
夫妻是缘,皆因宿世宿债之情缘,可概括为善缘、恶缘,无缘不聚。
子女是债,皆因宿世债务之关系,可概括为讨债、还债、无债不来。
既然已成家立业,建议拜读陈海量大居士著《建设佛化家庭》,随缘善待家庭。正果大和尚开示:“学佛的人,必须相信业果决定一切。”以佛教“三世因果观”,分析夫妻和父母与子女的关系。
夫妻关系:在现实生活中, 那些一生中恩恩爱爱、相敬如宾,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白头谐老的夫妻,——就是属于“善缘”。由于种种因素,导致夫妻之间反目成仇;或整天吵架不休;或同床异梦;或一直生活在痛苦之中;或离婚;或为“第三者”插入的“情杀”……等等,——就是属于“恶缘”。
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在现实生活中,为人子女为了报答父母的养育之恩,从小就懂得孝顺父母,遵从父母的教养,认真读书,课余时间能帮忙做点家务事。到了参加工作后,能遵纪守法,除了自已费用外,剩余的工资全部交由父母安排。到了结婚后,夫妻都能做到敬重双方的父母,父母年老体弱多病时,都能尽到子女应尽的赡养责任。——这就是为人子女报答父母养育之恩报恩与还债之“善因缘”。在现实生活中,父母为了子女(包括抚养、上学、就医等等)几乎耗尽了一生所有积蓄,甚至是负债累累。为人父母为了子女,辛辛苦苦一辈子,可到头来换回子女的回报是:种种的忤逆不孝,父母年老体弱多病时,那些不孝子女则视为是一种累赘,不仅没有尽到子女应尽的赡养责任,甚至是虐待,巴不得老人快点死。有的子女在社会上无事生非,无恶不作,尽染社会上的一些不良习气,甚至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这就是属于报怨和讨债之“恶因缘”。
夫妻是缘,皆因宿世宿债之情缘,可概括为善缘、恶缘,无缘不聚。夫妻之间,不论是善缘、恶缘,皆因是有情缘因果所聚,就随缘善待吧。
子女是债,皆因宿世债务之关系,可概括为讨债、还债、报恩、报怨,无债不来。父母与子女之间,不论是讨债、还债、报恩、报怨等等现实情况的出现,皆因是宿因宿缘所导致,也就随缘善待吧。
要想解脱人生的苦难、家庭的烦恼,应勤修戒定慧,熄灭贪嗔痴,坚信三世因果,诸恶莫作,众善奉行,专心念佛,求生净土。每位佛教徒,应坚信佛教“三世因果观”之真理,以正知、正见、正行的“随缘”原则来处世,以“理智”来善待家人,善待六亲眷属,善待一切众生,善待世间上的万事万物。
人生难得今已得,佛法难闻今已闻,此生不向今生度,更向何生度此生?
世间之万事万物,可用“顺境”、“逆境”归纳和概括其全,不论身处顺境或逆境,均应以佛教“三世因果观”来从容面对,凡事能以“三世因果观”来善待,一切问题都会迎刃而解的,就不会迷惘。深信三世因果真理,是超凡入圣必具之信念。八万四千法门,因果真理为基。明因识果,从容面对世间之万事万物。学佛者应尽力做到平心、静心地面对现实,面对世间之万事万物,并以随缘善待而处之。佛教“三世因果观”:“欲知前世因,今生受者是;欲知来世果,今生作者是。”应作如是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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