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上有两种人:一种人是只有眼睛没有腿。这样的人,虽然有远大的理想,也懂得很多的道理,但由于他没有腿,所以不会有什么成就,所谓的理想不过是空想而已,懂得一点道理也不过是说食数宝。
还有一种人有腿没有眼睛。尽管他的腿很健康,一天能走很多路,由于他没有眼睛,不过是盲闯而已,毫无方向地在那里走。也许走来走去,仍在原地方,根本没有挪窝。这种人,也不可能有什么成就,因为他没有目标,没有方向。
在佛教里边,有眼睛没有腿,比喻有理论没有实践。这种人往往把佛法的道理讲得一套又一套,修行的理路也懂得一点,但就是不肯去做,或者想做又下不了决心。这种人虽然能说,但由于不能行,所以他永远也不能到达目的地,永远只能停留在替人数珍宝的阶段。
有腿没有眼睛,比喻对佛法的道理、修行的要领并不十分了解,或者根本就不了解,只知道跟着人从形式上去念经拜佛。这种人修行只不过是盲修瞎炼而已。盲修瞎炼是不能够到达目的的。因为他不知道究竟应该怎么修,修行的路途当中有哪些问题,他并不了解。
佛教既重视智慧,也重视禅定等实修,二者缺一不可,好比眼睛和腿。除了智慧和禅定之外,还有一个基础,就是戒律。智慧是眼目,禅定是身体,戒律是两条腿,所谓“慧目、定身、戒足”。这是从三学的角度来讲的。
如果从理论和实践的角度来讲,实践就等于是两条腿,理论则好比是眼睛。从禅宗修行的目标来说,“理悟”是眼目,“事修”则是两条腿。
能够从理上懂得我们每个人自己就是佛,懂得“自心是佛,自心作佛”、“佛向自心求,莫向心外觅”这个道理,并且能够说得出个子丑寅卯来,这叫理悟,或者叫解悟。
理上有所明白,如果在事上不修,还是不能起作用;烦恼起来了你还是照样控制不住,多生多劫的习气毛病你还是戒除不了。所以理悟了,还要在事上接着修,一点一点地去落实。
从无始以来,我们造了无量无边的业,这些业习使我们只要遇到一点事情,就会不由自主地产生分别、妄想和不平等的心,我们根本就不能做自己的主。所以,我们要在每一个境界到来的时候,去有意识地培养自己的觉照能力,磨练自己。这就叫“历境验心”,在一切所缘的境界上来考验自己的心是不是平等,是不是光明自在,是不是能够解脱。
在事修上,如果我们能够把“当面关”打得破,在一切所缘的境界上不起好丑是非之心,不起好恶之心,那就说明我们在事修上有了一定的工夫。
事修离不开理悟的指导,反过来,事修的积累又能增进我们的理悟,两者互相增进,到了最后,我们就能够从解悟跃进到证悟。证悟和解悟有什么不同呢?解悟等于是看地图,看旅游指南;证悟就是我们根据地图或旅游指南亲自去走了一番,对于所经历的境界,一切都了如指掌,不会再有迷惑。
修行的要求和目的,就是要“从闻思修,入三摩地”,解行并重,由解入行,最后入证。平常我们总在说如何修、如何学,真正到了节骨眼上,却不能主宰自己,往往为当下的烦恼所转,这说明我们在事修上下的工夫还不够,还没有达到证悟。
事修是很具体的,绝对没有一点抽象的成份。比如说,问问你自己,在这一坐中,你作主了吗?恐怕我们大多数人并不是正念在作主,而是妄想在作主,无明烦恼在作主,腿子稍微有点痛,就赶快把它放下来,或者反反复复地在那里翻腾,或者听到一点响动,眼睛就睁得大大地,心里老想着是不是快开静了?
正念一点作用都起不了。这都说明在事修上功夫还不够。现在连小事都不能作主,今后又怎么指望大事能作得主呢?
什么是大事?生死就是大事。每一个出家人都说“我要了生死!”说得痛快,实际做工夫的时候,却又提不起劲头,对自己的承诺不能负责任。这是我们每一个众生,包括我在内,最大的毛病。
如果不针对这个毛病对症下药,那我们学佛就始终停留在口头上,就像有眼睛没有腿子的人一样,永远到不了目的地。只说不修,就等于到佛门中白走一遭,一无所得,那是很可惜的。好比一个人到了宝所,却不识宝,空手而归,那不是浪费时间吗?
对出家人而言,只说不修不但是空手而归,而且还要袈裟下失却人身,那更是非常可惜、非常悲惨的事情!所以我一再要求,每个人一定要发起痛念生死的心。怎样才叫做“痛念”呢?就是“大事未明,如丧考妣”,生死这件大事没有弄明白,就好像死了父母一样悲哀!要发这样的痛念生死心是很不容易的。
佛说三界无安,犹如火宅,你却说这三界还是挺好玩的!出离心发不起来,修行也就自然谈不上。只有真正地认识到人生的痛苦,认识到三界无安、犹如火宅,认识到生死烦恼时时刻刻在逼恼着我们,你才有可能真正地发起出离心,你才肯真正地用功修行。
希望各位同参道友,要趁着年富力强,把生死这件事情打发掉。把这件事打发了,你就是一个自由自在的人,你当下就证得了涅槃。我们每个人一定要认真地观照自己当下的心态是什么,是正念作主还是妄念作主。
我们现在还谈不上绝对的“一”,谈不上“不二”,还要在“二”当中过,所以开始时,我们要分清什么是正念,什么是妄念。所谓“二”就是正念和妄念。要练习用正念代替妄念,用正念克服妄念,用一念正念来代替一切妄念,天长日久,我们的正念就能够作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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