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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的基本教义

发布时间:2024-01-09 05:19:10作者:楞严经快诵网

佛教的基本教义

佛教的基本教义有七个:三宝,三科,缘起和十二因缘,四法印,三学,四圣谛,八正道。

这其中的三宝和三学已经略说过了。因为是基础常识,所以只大概其说说。

三科:一切诸法分为蕴,处,界三类,称为三科。

蕴就是五蕴,色(物质),受(苦乐的感受),想(对事物的概念),行(无常现象),识(分别、判断、认识的作用和它门的主体---心)。

处是指十二处:六内处六外处(处就是“进来的场所”之意)。

六内处是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意根。六外处是色处,声处,香处,味处,触处,法处。六外处是六内处的对境。

界指的是十八界:六根(六内处)加六境(六外处)六识(六根的认识)。

缘起:就是借着条件发生的现象原理。

十二因缘就是无明(对四谛,缘起的理论无知),行(身,语,意的行为),识(认识主观的六识),名色(六境),六处(六根),触(根,境,识三者的和合),受(苦乐的感受),爱(强烈的欲求),取(爱的实际行动),有(存在),生(产生),老死。

四法印:法印是“佛法的特征”之意。它们是:诸行无常(一切生灭变化),诸法无我(无我性的事物),诸受是苦(受到的一切都不真实是苦的),涅盘寂静(无苦安稳的境界)。

四圣谛:苦(现实充满了污染和烦恼),集(事物集起的原因),灭(除去欲望),道(涅盘的修行方法)。

八正道:正见(正确的见解),正思维(正确的意志),正语(有益的语言),正业(好的行为),正命(正确的生活),正精进(正确的努力),正念(正确的意识),正定(正确的精神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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