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振农
智者大师是中国佛教第一个成立的宗派——天台宗的实际创始人。他在中国佛教发展史上,除了首创天台宗,对后来相继成立的中国佛教各宗派都有巨大影响外,其最大的贡献是一生写下了大量的佛学着述,丰富了中国佛教理论的宝库。据《大正藏》和《续藏经》等的记载,智者大师的着述,主要有53部。而其中最主要、最能代表其佛学思想的,是天台三大部,即《法华玄义》、《法华文句》和《摩诃止观》。其他如《四教义》、《维摩经文疏》、《金光明文句》和《观音义疏》等,对后世亦有影响。
智者大师是中国佛教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人物。他在创立佛教宗派、阐发佛教理论、建设丛林规范、培养佛教人才等方面,都作出了巨大的贡献。本文仅就他的道风建设、学风建设和理论特色作简要的论述。
一、道风建设和学风建设道风建设和学风建设,关系到佛教的命运和前途,为历代高僧大德所重视。智者作为一个佛教宗派的实际创立者,深深懂得这一点,因而非常重视佛教的道风建设和学风建设。
(一)道风建设
智者常住天台山。他在天台山安众行道,因学识渊博,德行高超,四方学者闻风来归,僧众极一时之盛。当时他看到,虽然大多数僧众皆能正信正行,安心学道,但也有少数人心猿意马,不求上进。为适应广大僧众集体行道的需要,他感到必须严肃丛林规范。为此,他身体力行,谆谆教诲僧众要严格遵守佛所制订的戒律、戒规,同时还亲自制订了《制法》10条(见《国清百录》,《大正藏》卷四十六,第793页),要求全体僧众执行。在《制法》的一开头,有一段类似今天的“序文”。其中说:“观乎晚学,如新猿马,若不控锁,日甚月增。为成就故,失二治一,蒲鞭示耻,非吾苦之。今训诸学者,略示十条,后若妨起,应须增损,众共裁之。”这里把所以要制订《制法》10条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都阐述得明白无遗。同时还指出,今后必须根据具体情况随时加以修订。
《制法》10条中重要部分有:
第一条规定:所有集体行道者,“当修三行:一、依堂坐禅,二、别场忏悔,三、知僧事。此三行人,三衣六物,道具具足。”
第二条规定:“依堂之僧,本以四时坐禅,六时礼佛,此为恒务”。
第三条规定:“六时礼佛,大僧应披人众衣,衣无鳞陇,若缦衣悉不得。”
第六条规定:“其二时食者,若身无病,病不顿卧,病已瘥,皆须出堂,不得请食人众”。
第七条规定:“其大僧小戒,近行远行,寺内寺外,悉不得盗啖鱼肉辛酒,非时而食。”
第八条规定:“僧名和合,柔忍故和,义让故合。不得诤计高声,丑言动色。”
最后提出:“若犯诸制,扞不肯忏,此是非方之人,不从众网,则不同止”。意思是说,如果违犯以上诸制,并且坚持错误不肯悔改,就不再是方外之人,不能与众僧同住,应该逐出僧团。
智者制定的10条《制法》,对一切僧众所必须具备的具足正信、勤修三学、遵守戒规,包括日常课诵、过堂用斋、修禅念佛等等,都作了具体规定。这可以说是中国佛教史上的一次比较完善的道风建设。它对其后佛教各宗派所立的丛林规范,包括禅宗制订的《百丈清规》,都起有借鉴作用。
(二)学风建设
智者在加强道风建设的同时,也非常重视学风建设。他鉴于当时随其学佛的僧众中,有一些人学习目标不明确,学习方法不对头,曾斥之为“文字法师”或“暗证法师”。他认为,有些人单是听闻讲义,虽然也学到了不少佛教的理论、术语,但只是停留在文字表面,没有能掌握佛教理论的实质,故心眼未开,丝毫不能解除生死之迷妄,这就是“文字法师”。也有一些人专心坐禅,但对佛教理论茫然无知,更谈不上有所发挥了,这就是“暗证法师”。这两种人的学习方法都不对头,应该加以反对。为此,他在《摩诃止观》卷七下,专门为天台宗学人规定了十项学习的观点和方法。其中说:“今有十意,融通佛法”:
“一、明道理。寂绝亡离,不可思议。即是四谛三二一无,随情智等,或开或合。若识此意,权实道理,冷然自照”。意谓佛教理论虽然不可思议,但是,只要把握住佛教中的基本原理,如苦、集、灭、道四谛,空、假、中三谛,乃至二谛、一谛等,就能得悟佛理。同时也要考虑到学习者的种种不同情况,随机设教。这样,所有佛教道理都能明白无遗。
“二、教门纲格,匡骨盘峙,包括密露、泾渭大小,即是渐、顿、不定、秘密、藏、通、别、圆。若得此意,声教开合,化道可知”。意谓佛教理论,高深浩瀚,有的是提纲挈领的,有的是具体、详细阐释的,还包括了有的是密法,有的是显教,有的是大乘,有的是小乘。但只要在教化方法上采取渐、顿、不定、秘密的“化仪四教”,在教化内容上采取藏、通、别、圆的“化法四教”,这样系统、全面地进行学习,就能纲举目张,最终把握住佛教的理论体系。
“三、经论矛盾,言义相乖,不可以情通,不可以博解。古来执诤,连代不消。若得四悉檀意,则结滞开融,怀抱琐析,拔掷自在,不惑此疑彼也”。意谓佛说的“经”和佛弟子辈所作的“论”,有时会发生矛盾,言论和义理都互有乖异,在情理上讲不通,任何广泛解释也无济于事。历来都有诤论,无法平息。但是,如果能根据“四悉檀”(即四种理解佛教经论含义的方法:一、世界悉檀,即随顺世间之法而说因缘和合之义;二、各各为人悉檀,即应众生各别之根机、能力而说各种出世法;三、对治悉檀,针对众生之贪、嗔、痴烦恼而说的对治之法;四、第一义悉檀,即破除一切论议、语言,直接以第一义诠明诸法实相之理。)的含义来理解,就会矛盾自解,疑虑全消,不再疑此惑彼。
“四、若知谬执而生塞者,巧破尽净,单复具足,无言穷逐,能破如所破,有何所得耶?”意谓如果在学习中有时明知是谬误,仍固执不改,则必须站在佛教的立场上,加以种种开导,务必把谬误除掉。
“五、结正法门,对当行位。修有方便,证有阶差。权实大小,贤圣不滥,增上慢罪,从何而生。”意谓当得到结论说某一法门是正确的法门时,还要通过修行实践,来判定它究竟属于何种行位。因为修习有各种方法,证悟也有高下的差别。懂得这一点,分清大乘、小乘,区别贤者、圣者,这样就不会生起增上慢罪。
“六、于一法门,纵横无碍,纶绪次第,高成章”。意谓对于每一个法门,都要从各种不同的角度,纵横无碍地进行研讨、观察,直到完全理解为止。
“七、开章科段,钩锁相承,生起可爱”。意谓对佛教经典要按章按节分段学习,并注意理论上的前后逻辑关系。
“八、贴释经文,婉转绣媚,总用上诸方法,随语消释,义顺而文当”。意谓要使佛教经典作出合乎教义的解释,使之文理清晰,语句动人,必须综合地使用以上方法,这样才能使义理奥妙,文句通顺。
“九、翻译梵汉,名数兼通,使方言不壅”。意谓将梵文原典译为汉语时,必须文理兼通,没有语言上的隔阂。
“十、一一句偈,如闻而修,人心成观,观与经合”。意谓对佛教经典中的一句一偈,都要很好地听闻、思考、修习,并且心作观想,最后达到观想与经义完全符合。
以上10条,就是智者创立的天台学风。这种学风,在天台三大部着述都有所反映,特别是在《摩诃止观》中,系统地作了阐述,可说是发挥得淋离尽致。
智者所创立的天台学风,可以说是贯彻了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和学以致用的方法。在当时来说,确实是一种良好的学风。因此,它不仅为天台宗学人所遵循,而且也为后来各宗各派学人所效法。直到今天,对于广大的学佛者来说,仍然具有一定的借鉴作用。
道风建设和学风建设,是佛教赖以存在和发展的生命线。因此,历代高僧大德,可以说是无一不重视道风建设和学风建设。直至今日,中国佛教界仍然十分重视两风建设。前不久,中国佛教协会会长赵朴初老居士在一次谈话中又一次谈到:当今中国佛教界要特别重视道风建设和学风建设。只有两风建设都搞好了,中国佛教的前途才有希望。由此可见,智者制定《制法》10条以树立良好的道风,创立“十意”以提倡良好的学风,有其深远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
二、佛教理论特色
智者所创立的天台宗佛教理论有许多与众不同的特色,其中最主要的有:
(一)对中国传统文化的吸收
佛教传人中国后,就与中国传统文化发生交涉。两者之间既冲突又融合,相互抵触又相互吸收。智者所创立的天台宗佛教理论,也反映了这种情况,并且具有鲜明的特色。这种特色,在天台三大部中都有所反映,尤以《摩诃止观》一书最为明显。他在该书的卷六上中,认为世间一切善法,都是通向出世间法的一个阶梯:“何意用世间法施?譬如王子从高堕下,父王爱念,积以缯绵,于地接之,令免苦痛。众生亦尔。应堕三途,圣人愍念,以世善法,权接应之,令免恶趣。”这是说,佛教理论高深莫测,众生一下子难以接受,先学一点儒家思想作为预备阶段,对于接受大小乘佛教理论是有好处的。为此,他进一步指出,一切世间外道经书,都是佛所说的,所以世间法也就是佛法。他说:“一切世间外道经书皆是佛说,非外道说”。“一切世间所有善论,皆因此经”,“深识世法即是佛法”。他还把儒家所说的仁义礼智信五常,木金水土火五行,礼乐诗书易五经等,配之于佛教的五戒。他说:“深知五常五行,义亦似五戒。仁慈矜养,不害于他,即不杀戒。义让推廉,抽己惠彼,是不盗戒。礼制规矩,结发成亲,即不邪淫戒。智鉴明利,所为秉直,中当道理,即不饮酒戒。信契实录,诚节不欺,是不妄语戒。周孔立此五常,为世间法药,救治人病。又五行似五戒:不杀防木,不盗防金,不淫防水,不妄语防土,不饮酒防火。又五经似五戒:礼明撙节,此防饮酒;乐和心,防淫;诗风刺,防杀;尚书明义让,防盗;易测阴阳,防妄语。”智者在这里,明显地是把儒家的五常、五行、五经这些世间法,看作是佛法教化众生的一环,认为“精通其极,无能逾,无能胜。”但是,智者最终还是认为,世间法和出世间法是有原则区别的,儒家思想只是“世法药,非毕竟治。屈步移足,虽垂尽三有,当复退还。”意思是儒家思想作为世间法药,它只能是作为众生接受大小乘佛教这个出世间法药的一个基础,一个阶梯,而不能成为最终目的。因此,智者坚决反对把老庄学说和佛教思想相提并论,更反对老庄思想胜于佛教思想之说。他在《摩诃止观》卷三下中说:有人“称老子《道德》,庄氏《逍遥》,与佛法齐,是义不然。圆门生着,尚为三藏初门所破,犹不入小乘,况复凡鄙见心,萤日悬殊,山毫相绝,自言道真,慢瞿昙者,宁不破耶?”意思是说,把老子《道德经》中的思想与庄子《逍遥游》的思想看成与佛教思想一样,这是毫无道理的。因为《道德经》和《逍遥游》的思想,尚为佛教三藏的初门所破斥,连小乘佛教都人不了,更谈不上与天台圆教这样的大乘佛教相提并论了。因为佛法之与《道德经》、《逍遥游》,就好比日光与萤火那样悬殊,大山与毫毛那样隔绝。像这样低估佛法的伟大,怎么能不加以破斥呢?
从上可以看出,智者在创立天台宗的思想体系时,曾广泛地吸收了中国传统文化的代表儒家思想的。佛教思想初传中国时,曾与中国传统文化代表儒家思想格格不入。特别是儒家的三纲五常伦理道德观,佛教一开始是采取抵制态度的。为此儒佛两家曾有过长期的论争。智者在《摩诃止观》一书中,公然用儒家的五常、五行、五经来比拟佛法的五戒,这在中国佛教发展史上算得上是佛教思想的一种发展。智者的这一做法,无疑是对儒家思想的一种肯定。至于智者反对把儒家思想与佛教思想相提并论,反对把儒家思想说成胜于佛教思想,这是智者站在佛教立场上必然要作出的反应,否则他就不是一位佛教徒了。总之,广泛吸收中国传统文化的代表儒家思想,用以解释佛教的思想理论体系,这是智者所创天台宗佛教理论的特色之一。
(二)调和南北朝佛学
佛教传人中国后,发展到南北朝时期,由于两地社会情况的差异,反映在佛教学说方面也呈现出不同的情况。南方佛教侧重于义理辨析,北方佛教偏重于禅定修持。形成这种差异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主要的原因在于:
南方自魏晋以来,玄学盛行,清淡成风。而当时一些佛教高僧,特别是研究般若学的一些高僧,与玄学家来往甚密。这些高僧受到玄学家的影响,因而特别注重佛教义理的研究。
北方由于没有儒道思想传统,加上连年战争不息,人民遭受苦难,因而比较讲究实际,注重“修福”、“行善”等等活动。同时北方禅学流行,佛徒大都不尚空谈,重于禅定修持。而当时的北朝王室,也都提倡僧人坐禅、修行,反对僧人讲经、说法。
佛教的这种“南义”、“北禅”的分裂状况,给佛教的统一发展带来一定的困难。智者有鉴于此,在他所创立的天台佛教理论中,把“南义”、“北禅”分裂的佛学思想融合为一体,创导“止观并重”、“定慧双修”,从而纠正了南朝重讲轻禅和北朝重禅轻讲的偏失,为天台宗的创立奠定了基础,也为大乘佛教的进一步发展创造了条件。
在天台宗的学说体系中,止与观是融为一体的。止是定,观是慧,摄心人止为定,静明观照为慧,止中有观,观中有止。因此,止与观成为天台宗人修行实践的重要法门,止观相辅相成以完成佛道,彼此不可分离,犹如鸟之双翼,车之两轮,缺一不可。智者最大的功绩就是在天台教义中,把这种修行实践的方法教义化、组织化、体系化。他的《摩诃止观》一书,就是专门阐述止观义理的。他以止观之意义构成其体系,而以空、假、中三观之实践法完成其组织。在智者看来,以“一心三观”、“一念三千”为实践理论的圆顿止观,是一切止观法门中的最胜法门。为了详尽地阐明圆顿止观法门的深旨,智者在《摩诃止观》中,将圆顿止观的具体实践法分成总论略说(五略)与别论广说(十广),详加解说。“五略”指发大心、修大行、感大果、裂大网、归大处等五段;“十广”指大意、释名、体相、摄法、偏圆、方便、正观、果报、起教、旨归等十章,二者并称“五略十广”。
智者的《摩诃止观》一书,对止观学说作了详尽的发挥,意义十分重大。这一学说,不仅在当时流行一时,为所有佛教学者所崇尚,而且还影响到其后陆续成立的各宗派学人。直至今天,广大中国佛教徒仍然遵循智者所创的止观并重、定慧双修学说,用以指导自己的修行实践。因此,智者融通“南义”、“北禅”佛学,倡导止观并重学说,以成一家之言,这也是智者所创天台宗理论特色之一。
(三)理论上的发挥创造
智者在创立天台宗学说过程中,一个很大的特点就是理论上的借题发挥和自由创造。当年,智者奉其师慧思之命,初次赴金陵讲学。时金陵佛学界,仍固守原有传统,在讲经说法中,热衷于讲理论构成的巧妙方法,很少有独立的见解。智者前往开讲,首创自由发挥之风。
他对翻译过来的印度佛教经典和中国高僧的一些结论,大胆作出“一字一句,为我所用”的新的解释,受到有识之士的赏识,于是名声大振。智者以他自己的精湛见解和广博学识,对佛教经典作了系统的发挥。所以他创立的天台宗理论,有的虽见于佛教经典,但所作的解释已与传统的解释大不相同;有些则难以找到出处和依据,完全出于他自己的自由发挥。后来天台宗人干脆把这种方法称之为“六经注我”、“随机摄教”、“随义立名”。智者在理论上作借题发挥和自由创造的精神,在他的天台三大部中几乎随处可见,这里仅举几个明显的例子。
1.对“妙法莲华经”五字所作的发挥
“妙法莲华经”五字,是《法华经》的经题。智者在他的《法华玄义》一书中,专门对此作了创造性的解释。他通过解释经题,概括全经要旨,成为天台宗佛教理论的概要着作。在《法华玄义》书前的一篇《序王》中,一开头就对经题作了简要的阐释:“所言妙者,妙名不可思议也。所言法者,十界十如权实之法也。莲华者,譬权实法也。良以妙法难解,假喻易彰”。“经者,外国称修多罗,圣教之都名”。接着,智者又进一步发挥说:“为莲故,华譬为实施权”;“华敷譬开权,莲现譬显实”;“华落譬废权,莲成譬立实”。又说:“莲譬于本,华譬于迹,从本垂迹,迹依于本”;“华敷譬开迹,莲现譬显本”;“华落譬废迹,莲成譬立本”。这段经文的大意是说,“妙法”指的是一切权实之法,开权显实妙不可言,故云“妙法”。虽然此法妙不可言,但通过比喻还是可以从中领略其意义。经题中的“莲华”就是比喻,通过这一比喻,联系迹、本两门加以阐释,就能显示出其应有的意义。
《法华玄义》一书,主要通过详释“妙法莲华经”五字,以说明《法华经》幽玄之义趣。全书分“七番共解”和“五重各说”两部分。七番共解即用标章、引证、生起、开合、料简、观心、会异等七科,通解一部经之大纲。五重各说即以“五重玄义”(释名、辨体、明宗、论用、判教)一一各作分别详细解释。其中第一“释名”章,详释“妙法莲华经”五字。其中:
先释“妙法”二字。在“妙法”二字中,又先释“法”字,次释“妙”字。在释“妙”字时,又分“通释”和“别释”。其中“通释”含待、绝二妙;“别释”则分“迹门”和“本门”。“迹门”有十妙,即境妙、智妙、行妙、位妙、三法妙、感应妙、神通妙、说法妙、眷属妙、利益妙。“本门”分“本迹’’和‘‘十妙’’。
智者在《法华玄义》中,通过对“妙法莲华经”五字的详尽解释,概说了《法华》一经的要义,并由此奠定了天台宗的理论基础,这是他在理论上的创造性发挥。
2.对“十如是”所作的发挥
“十如是”是《法华经》中的一个重要概念,原文是:“唯佛与佛,乃能究尽诸法实相。所谓诸法如是相、如是性、如是体、如是力、如是作、如是因、如是缘、如是果、如是报、如是本末究竟等。”意思是说一切诸法的实相(本来相状)具足十种如是。换句话说,要探究诸法实相,应该首先把握住相、性、体、力、作、因、缘、果、报、本末究竟等十种如是。智者在《法华玄义》中对“十如是”这一概念创造性地作了多种解释。其中有一种解释称:“相以据外,览而可别,名为相;性以据内,自分不改,名为性;主质名为体;功能为力;构造为作;习因为因;助因为缘;习果为果;报果为报;初相为本,后报为末,所归趣处为究竟等”。“夫究竟者,中乃究竟,即是实相为等也”。(《法华玄义》卷二上)在这里,智者认为,所有相、性乃至本末究竟等,都是以“中道”为“实相”的。
智者除了对“十如是”作出种种创造性解释外,还在“十如是”的读法上就空假中三谛作三种不同读法。他说:“依义读文,凡有三转:一云:是相如,是性如,乃至是报如。二云:如是相,如是性,乃至如是报。三云:相如是,性如是,乃至报如是。若皆称如者,如名不异,即空义也。若作如是相如是性者,点空性相,名字施设,逦迤不同,即假义也。若作相如是者,如于中道实相之是,即中义也。分别令易解故,明空假中。得意为言,空即假中;约如名空,一空一切空;点如明相,一假一切假,就是论中一中一切中。非一二三而一二三,不纵不横名为实相。”(同上)智者在这里将“十如是”与空、假、中相配,认为“是相如等即空,“如是相”等即假,“相如是”等即中。最后归趣于同一中道实相而究竟平等。
智者对“十如是”所作的种种解释,是他在理论上的又一重大创造性发挥。特别是这一理论,用十个范畴来说明每一事物都具有一定的相状、属性、体质、功用等,以及事物运动变化中所具有的因果关系等,都具有重要的认识论意义。
3.对“一念三千”说的创造
智者创立的“一念三千”说,是天台佛学特有的理论,也是天台佛学的最高成就。
所谓“一念”,指心念活动的最短时刻。所谓“三千”,指世间与出世间一切善恶、性相等人、物差别之总和。“一念三千”,意谓于当下一念之中,具足三千世间之诸法性相。换句话说,就是千差万别、包罗万有的三千世间,本来存在于一念之中。智者用“十法界”配以“十如是”和“三种世间”,构成三千种世间,认为这三千种世间,存在于一念之中。
从智者的《摩诃止观》等着作来看,他构成“一念三千”理论的步骤有三:
第一步:他依据《华严经》所说,森罗万象、千差万别的宇宙世界,可以概括为十法界,即六凡(地狱、饿鬼、畜牲、阿修罗、人、天)、四圣(声闻、缘觉、菩萨、佛)。智者认为,“此十法各各因各各果,不相混滥,故言十法界。”(《摩诃止观》卷五上)但十法界中任何一界,又不是毫无关系的,由圆融之妙理,它们可以互相转化。如地狱界的众生,通过修持可转到人界为人,直至佛界成佛。其他九界也是这样,可以互相转化,这叫“十界互具”。十界各具十界,合起来就成百法界。
第二步:百法界中每一界又各具性、相、体、力、作、因、缘、果、报、本末究竟等“十如是”,这样合起来就成“百界千如”,成为千法界。
第三步:“百界千如”的千法界,再配以三种世间,即众生世间(指一切有情众生)、国土世间(指一切众生所居之国土)、五蕴世间(指由色、受、想、行、识五蕴所形成的世间,亦即主客观世界的总和)。合起来就是三千世间,亦即三千法界。
这三千法界存在于一念之间,即是“一念三千”。
智者在《摩诃止观》卷五上说:“夫一心具十法界,一法界又具十法界、百法界,一界具三十种世间,百法界即具三千种世间。此三千在一念心。若无心而已,介尔有心,即具三千。亦不言一心在前,一切法在后;亦不言一切法在前,一心在后。”这是说,,b念与三千世间(宇宙世界的森罗万象)同时出现、同时存在,不分先后。他接着又说:“若从一心生一切法者,此则是纵;若心一时含一切法者,此即是横。纵亦不可,横亦不可,祗心是一切法,一切法是心故。非纵非横,非一非异,玄妙深绝,非识所识,非言所言,所以称为不可思议境。”意思是说,“一念三千”的理论,高深莫测,不可思议。
智者用“十法界”配合“十如是”、“三种世间”所构成的“一念三千”说,是他在理论上最突出的创造性发挥。这种理论,不可思议,同时在其中也包含了辩证法的因素。如“十界互具”说,承认事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互相转化,这带有朴素的辩证法因素。而其中的“十如是”说,其内容在前面已经提到,也含有重要的认识论意义。
4.对“悉檀”二字作出新的解释
“悉檀”,梵文音译。亦作“悉谈”、“悉昙”、“悉旦”等。意译为“成就”、“吉祥”。本来是指古印度的梵文字母,为记录梵语所用的书体之一。其后成为梵字字母的总称。智者在《法华玄义》卷一下,对“悉檀”二字创造性地重新加以解释。他说:“悉檀天竺语”,为“梵汉兼称。悉是此言,檀是梵语。悉之言遍,檀翻为施。佛以四法遍施众生,故言悉檀也。”这里所讲的“四法”,即“四悉檀”,谓世界悉檀、各各为人悉檀、对治悉檀、第一义悉檀(其含义在前面已有介绍)。这是智者对“悉檀”二字作出新的解释后所创造出来的一种新理论,同时也成为天台宗人解决佛说经典中出现种种矛盾的方法。因为这种理论认为,佛化导众生之教化方法,可以分为四个范畴,即世界、各各为人、对治、第一义等四种范畴。因此,凡是佛说经典中发现有矛盾和不统一的地方,都可以认为是佛根据众生不同的根器,用四种不同的说法来普施众生的。
智者在《法华玄义》卷一下还说:“四种四谛一一以四悉檀对之。复总对者,生灭四谛对世界,无生四谛对为人,无量四谛对对治,无作四谛对第一义。”这里是将四悉檀配于天台宗之藏、通、别、圆四教之四谛。即世界悉檀配于藏教之生灭四谛,为人悉檀配于通教之无生四谛,对治悉檀配于别教之无量四谛,第一义悉檀配于圆教之无作四谛。这样,“四悉檀”的内容和含义就更丰富了。这也是智者在理论上的一个创造性发挥。
(作者高振农:上海社会科学院宗教研究所研究员、上海佛学院副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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