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曙祥法师:“高僧”名称的来源和具体意义

发布时间:2024-05-13 05:19:28作者:楞严经快诵网
曙祥法师:“高僧”名称的来源和具体意义

内容提要:佛教从汉代传入中国,直至南北朝时的梁代,人们一直习惯用“名僧”这个词来称呼重视修持、品德高尚、学识优长的僧人。这一点,通过梁代宝唱所著的《名僧传》的书名就可以看出。但是同时代的慧皎不提倡以“名”作为立传的标准,认为名僧未必有真实的修养和学问,而有真才实学的人,未必能知名当世。于是在重作僧传时,定名为《高僧传》,以“高”字代“名”,提出了“高僧”的标准。“高僧”这一名称,即来源于此,通用至今。根据《高僧传》我们可以看出,高僧们不管是出名或不出名,都有“高”的地方,有名者亦非徒具虚名。

“高僧”这一名称的具体意义是:高僧们的“高”,高在学问、修证、品德、行为和弘法技艺上,我们可以简称为学高、修高、德高、行高和艺高,无论是哪类“高僧”,其“高”,不是“高”在对佛法的修证上,就是“高”在为佛法的弘扬与流传所做的贡献上。

关键词:名僧高僧《名僧传》《高僧传》名称来源意义

作者曙祥法师,中国佛学院2007级研究生。

一、序言

“高僧”这个词,中国人是非常熟悉的,因为经常用到或碰到。在汉传佛教众多佛教徒的心目中,一位“高僧”,就是一面旗帜,就是一个榜样,可以作为自己景仰的对象,可以成为自己精神的导师。而许多中国人也知道,历史上如玄奘、鉴真等出家人属于“高僧”;人们在谈到精通佛理、修行高深的出家人时,往往用“高僧”这个词来表达对其的尊敬。那么,“高僧”这个词,具体的意义是什么?怎么会在历史上出现的?是什么时候开始出现的?搞清楚这些,有助于人们正确理解和使用“高僧”这个概念。因此,本文根据相关的文献,对“高僧”这个概念进行了考察。

二、《名僧传》与《高僧传》

——“高僧”名称的来源

中国的佛教,自从汉朝传入以后,到了南北朝时的梁代,已经非常地兴盛。佛教传到中土并在中土兴盛,得归功于众多具备献身精神的高僧。从汉朝到梁朝,出现了许多优秀的出家人,他们以自己的信仰、智慧和行为,或专门修行,或翻译经典,或宣扬佛法。中国向来有为杰出人物立传的传统,此时,人们对这些优秀佛教人物,自然而然地就会用中国史学传统中的传记文体,来纪念他们修行或发展佛法方面所取得的成就,并为后来的僧人和信众树立榜样,这就是后世各种僧传产生的原因。

在梁朝以前,关于僧人的传记,已经出现了很多。但是,这些传记都有自己的局限性,所记载的内容都不全面,有的仅记述某一位僧人,有仅记述某一类僧人,有的仅记述某一个地区的僧人[1]。虽然这些僧传记载的内容比较个别、分散、不广泛,但是综观佛教史实,后来那些优秀而重要的僧传,都是在这些僧传以后产生的。可见,这些僧传开了风气之先,为后来优秀僧传的出现打下了基础,积累了经验。后来那些内容全面的僧传,正是在这些僧传的基础上才得以产生的。到了梁代的天监年间(502-519),终于有一部优秀的综合性质的僧人传记《名僧传》产生了。《名僧传》突破了以前诸僧传的局限性,所收录僧人的范围是综合全面的,从空间上来说遍及全国范围,从时间上来说从佛教传入以后直到作者的时代,从内容上来说包括了各类僧人。

《名僧传》,梁朝宝唱撰,已轶失。日本笠置寺的僧人宗性曾于日本的文历二年(1235),将该书的目录、部分传文抄成1卷,称之为《名僧传抄》,保留了《名僧传》的一部分内容,今收于《卍续藏》第77册[2]。《名僧传》的基本成书年代,在梁朝天监十三年(514)[3]。完全刊定的年代,应该是梁武帝天监十八年(519),据隋朝费长房的《历代三宝纪》卷3记载,天监“十八(勅沙门宝唱撰名僧传三十一卷)[4]”。《名僧传》的正文有30卷,加上最末一卷的“序录”,共31卷[5],收录后汉至南齐时期的中外僧人共425人,分为七个科目:一、法师:卷1-卷17;二、律师:卷18;三、禅师:卷19-卷20;四、神力:卷21;五、苦节:卷22-卷28;六、导师:卷29;七、经师:卷30。宝唱撰写《名僧传》,是受其老师僧佑的影响。这一点,据唐朝道宣《续高僧传》所记载《名僧传》的序文可以看出:“窃以外典鸿文布在方册,九品六艺尺寸罔遗,而沙门净行独亡纪述,玄宗敏德名绝终古,拥叹长怀靡兹永岁。律师释僧佑,道心贞固,高行超邈,著述《集记》,振发宏要。宝唱不敏,预班二落,礼诵余日,捃拾遗漏,文广不载。”[6]另外,从现存的《名僧传抄》里,也能看出宝唱引用了老师僧佑《出三藏记集》的内容。可见,为了让诸沙门的“净行”得到记载而流传后世,其老师僧佑在《出三藏记集》中已经着手进行了这项工作,而宝唱则在其师的著作及历代史料的基础上,让僧佑的工作得到了继续和发展。

《名僧传》这部作品,其价值和诸多优点是不容忽视的,但是也存在着一定的不足之处:“体例驳杂,不够谨严;着录的僧人过于广泛,不免有滥收之处;加上偏重文辞的修饰,自然要影响作品的真实性;也有一人两见的”,[7]所以《名僧传》撰成仅仅几年后,就有了一部《高僧传》出现于世。

《高僧传》,梁朝慧皎撰,共有14卷,收录自东汉明帝永平十年(67)至梁朝天监十八年453年间共257位中外高僧的传记,附见274人。全书分为十科:译经、义解、神异、习禅、明律、亡身、诵经、兴福、经师、唱导。慧皎撰写本书为僧人作传,主要是为了区别“名僧”,突出一个“高”字。按常理来进,人们的目光往往容易被享有大名的僧人所吸引。在当时的许多名僧里,确实也有许多人是具仪范、重实行的。当时,人们也许总是习惯用“名僧”这个词来称呼有德行、有学问的僧人,犹如世间的“名师”、“名将”、“名臣”、“名匠”、“名家”等称谓。所以,宝唱才会将自己所撰的僧传称《名僧传》,这也是合理的。但是佛教传到南北朝时,僧人的队伍庞大,各种僧人传记很多,其中名不符实者为数不少,而有些注重个人实修,品德、行为高尚的人却不一定为人所知。这一点,可以通过《高僧传》的记载看出,在《高僧传》的序录里,慧皎说到:

凡十科所叙,皆散在众记,今止删聚一处,故述而无作,俾夫披览于一本之内可兼诸要。其有繁辞虚赞或德不及称者,一皆省略。故述六代贤异,止为十三卷,并序录合十四轴,号曰《高僧传》。自前代所撰多曰“名僧”,然“名”者本实之宾也,若实行潜光则高而不名,寡德适时则名而不高,名而不高本非所纪,高而不名则备今录,故省“名”音代以“高”字。[8]

慧皎通过对“众记”的详细考察,深刻发现了“高而不名”和“名而不高”的问题,所以对宝唱所著的《名僧传》这个“名”字不太满意,不提倡以“名”作为立传的标准,于是在重作僧传时,以“高”字代之,提出了“高僧”的标准。他认为名僧未必有真实的修养和学问;而有真才实学的人,又每每不肯随俗俯仰,未必能知名当世。“高僧”这上名称,就是在这个时候产生的,并且一直流传使用至今。而在称呼上习惯以“高”代“名”,可以说也成为了佛教的一个特色。

三、“名僧”与“高僧”之辨

——“高僧”的具体意义

慧皎在《高僧传》里提出了“名而不高”和“高而不名”的说法。当然,在慧皎以前的名僧里,也有不少人是“既名又高”的。那么具体来讲,什么样的人是“名而不高”?什么样的人是“高而不名”?什么样的人是“既名又高”?

(一)“名而不高”者

我们现在根据《名僧传抄》的目录可以看出,《名僧传》收录的425位僧人中,共有87位不为《高僧传》所载:卷6的飞龙山僧光、昙从,卷7的僧詅,卷10的昙恒、法整、僧行,卷11的惠超,卷14的道施、昙无达、道景、惠庄,15的惠因,卷16的谢寺僧度、道爱、昙渊,卷17的惠智、中兴寺僧念、弘苑、长乐寺僧周、惠原、僧修、昙通、僧显,卷18的道远,卷19的跋摩瞿沙、智山、摩腾掘帝,卷20的道韶、道恭、僧谘、惠全、智寅、道忠、昙智、法隐、惠晖,卷21的納衣、南海罗浮山沙门,卷22的惠永、僧开、僧兰、僧隆、惠坚、僧全、僧嵩,卷23的支昙嶷、支法干、僧秀、惠简、道固、僧弘,卷24的弘济、僧业、法纻、弘愿,卷25的普施、法恒、玄敦、惠标、智玄、僧懿、惠宏、道毗、惠辨、惠忠、法训、法纤、惠志、惠演、仙窟寺法惠,卷27的惠护、僧锺、僧杨、道静、道矫、昙副,卷28的僧律、法智、净开、僧运、僧智、法翼、智爱、灵曜寺法意、僧瞿,卷29的僧憙,卷30的僧琮。

《高僧传》对这些人物没有收录的原因,当是如慧皎在传中所说:“自前代所撰多曰‘名僧’,然‘名’者本实之宾也,若实行潜光则高而不名,寡德适时则名而不高,名而不高本非所纪,高而不名则备今录”。但是,根据其它文献记载,在这85人中有些人品德也是高超的,如卷10的昙恒,这也说明《高僧传》对高僧与名僧的区别并不是完全精确,也有疏漏之处。

《名僧传抄》保存了一些《名僧传》中人物的传记。《名僧传抄》中所记载而《高僧传》没有收入的人物,有僧行、道韶、纳衣、道矫、昙副、法祥(法祥,当是属于卷28的附见)。《名僧传》里的这六位名僧,“名”在何处?根据《名僧传抄》的原文,我们可以看出。

僧行:

和上讳僧行,……和上同学僧悝,擅名东夏,与和上影响惠基,共弘至教。悝山阴人,体度弘泰,风味宕远。基每曰:“能光益风化,唯行、悝而已”。和上以人间諠动,乃移住法华寺,自非法事。足不下山。永明中,上虞县城山寺,是蔡兴宗所立,年岁稍久,风范雕丧,既阙总领,请和上镇正,乃拂衣就之。于是阐扬法教,开示诱施,齐齐乌众等化之……[9]

僧行之所以名,名在“阐扬法教,开示诱施”。

道韶:

……少出家,勤道业,读诵大乘,披览戒律,备学诸禅。头陀为事业,披服弊衣,或冢间而坐。年过知命,操节愈明。每至独处山林,单行兽窟,遍入诸门,历观生死。甞夜坐树下,忽雷电霹礰,折树甫枝,猛虎群号,转石奔落。韶端然不动,禅嘿无异。明村人献供,问路泥深浅,村人云:“不雨久”,方悟鬼神所为焉。其日中晡,又见索甲弥山,舟旗竟野。俄而有人来问韶曰:“沙门何故夺仆所住?”韶答曰:“本来相就,欲以道变俗,谓君是善神,共求胜果,不虞见恠”。神有恧焉。韶刚正质直,少长一槩。独处山间,三十余载,时遇恶魔,多类此也。后于房中坐禅,举身皆冷,唯心下微温。眷属皆悲,谓已迁灭。经四日乃起,问其故。自说见阎罗王投其手,觉身便冷,谓韶曰:“君今来此,当案行地狱,指示罪人。此皆不信正法,造三恶业。君命尚延,可教化人间”。韶曰:“世间有佛经,善教犹不遵修,况我常人言岂生信?”阎罗王曰:“当为君现证,令人信也。”因投右臂,牵使长八寸,而左手如故。及起右臂,果长。于是精勤有倍恒日,劝导道俗,讲说经戒。每中食,輙得舍利,诸有起塔者,皆给与之。自尔以后,气力康胜……释智绍昔至抱罕,亲见臂有短长(云云)。[10]

道韶之所以名,名在鬼神感应之事。

纳衣:

……多服纳衣,或时麻衣,而寒暑不易,故世以服为之号,故曰“纳衣”,或曰“麻衣”。身首疮痒,不甚洗浴。晋义凞中,常在广陵白土椂,讴唱引葃,以自欣畅。得直随以布施。昼游夜伏,莫知其栖息之处。运力终日,食不加口,靡有知其之所将饵……海行里外萧然都尽,不以姓名乡居语人,时世莫有知者。后人海行,于孤洲上,遇一沙门,求寄书与史宗,云其在白椂,披着纳衣道人是也。仍量书船中,同侣欲取看之,而书着船不肯脱。及至白土,歘然风起,飞书就宗,宗接而将去。人益异之,竞来敬事。拂衣南游,憩于永兴县龙山大寺。常过鱼梁,鱼人将获,行有屠脍,纳衣意甚悯然,乃入上流浴群鱼散走。其潜样物类皆如此。为人清达,不悦荣华,性用深点,雅怀利益。善谈玄儒,洞真实相。会稽谢劭魏迈之等,皆笃论渊博,并从其师受……[11]

纳衣之所以名,名在言行举止与众不同。

道矫:

道矫,高陆人也。性清约,蔬食禅诵。住龙花寺,专当寺任,恪居客众。元嘉十六年,磬率衣资,开诱闻业。与建康民朱舛孙,共起佛殿三间,并诸花幡。造夹苎弥勒佛倚像一躯,高一丈六尺,神仪端俨,开发信悟。春秋九十三,二十六年卒(云云)。[12]

道矫之所以名,名在建寺造弥勒佛像之事。

昙副:

……憩安乐寺。宿植其因,产业丰积。虽蕴金盈遗,不以累心,行慈悲,知止足,常内怀矝伤,以济物为务。为沙门宝志所敬,常言“此人五法城之侣也”,每记之云:君当生兜率懃慈氏。符其本愿,会其夙心,乃舍赀财,造《法花》、《无量寿》、《弥勒》、《四天王》、《遗教》,及《贤劫千佛名》、《僧尼戒本》,各一千部。作布萨筹十万枚,传布遐方,流化殊域,开畅微远,竭财弘教,尽思幽深,应门到广。戒行精峻,唯至唯勤,乃通梦想。有人语之曰:若兜率之业已辨,无所复虑也。又梦弥勒佛手摩其顶,天香幡气神龙现体。一二年中灵应想袭……。[13]

昙副之所以名,名在“竭财弘教”愿生兜率之事。

法祥:

释法祥,精进有志节。以元嘉九年。立弥勒精舍(云云)。[14]

法祥的记载甚为简单,但也可以看出,法祥之所以名,名在“精进”与“立弥勒精舍”之事。

《高僧传》为什么没有将以上这六位僧人收入呢?根据以上《名僧传抄》原文的记载,可以窥见大概。《高僧传》的体例严谨,分为译经、义解、神异、习禅、明律、亡身、诵经、兴福、经师、唱导十科,对于收录的僧人自有其标准。像道韶的鬼神感应之事、纳衣的言行举止与众不同、昙副的“竭财弘教”愿生兜率之事,与十科的标准是不太切合的。而僧行的“阐扬法教,开示诱施”或许可以划入“义解”科中,道矫和法祥的建寺造弥勒佛像之事或许可以划入“兴福”科中,但毕竟事迹不详,言之过简,不够严谨。所以,这六位僧人虽“名”,却不宜列入“高”中。正体现了慧皎对人物收录的标准:“其有繁辞虚赞或德不及称者,一皆省略”。

(二)“既名又高”与“高而不名”者

——“高僧”的具体意义

按照慧皎《高僧传》的观点,我们可以如此理解:《名僧传》中338位被收入《高僧传》中的僧人,多数可以视作“既名又高”者,而在《高僧传》中收入而《名僧传》中没有被收入的,则基本上可以视作“高而不名”者。也就是说,《高僧传》一书中,包括了两类高僧:“名而不高”者和“高而不名”者。但是,不管是哪一类,都属于高僧。这些高僧,究竟“高”在何处,即“高僧”这一名称的具体意义是什么,就是本文下面要探讨的内容。

《高僧传》全书分为译经、义解、神异等十科(类):一、译经科(一至三卷)——记载了许多在翻译佛典上有贡献之僧;二、义解科(四至八卷)——记载了许多善于研究、讲说经论之僧;三、神异科(九、十卷)——记载具有神通之僧;四、习禅科(第十一卷)——记载专修禅定之僧;五、明律科(第十一卷)——记载研究、实践戒律之僧;六、亡身科(第十二卷)——记载委弃形骸,轻身殉道之僧;七、诵经科(第十二卷)——记载讽诵经典,歌咏法言之僧;八、兴福科(第十三卷)——记载起寺、建塔、造像,广修福业之僧;九、经师科(第十三卷)——记载善于“转读”长行(即用一定的音调诵咏佛经里的长行),或善于“呗赞”偈颂(即用一定的曲律歌唱佛经里的偈颂)之僧;十、唱导科(第十三卷)——记载在斋集时,序因缘、引璧喻,以宣讲佛理之僧。

十科的排列次第,是有其道理的:1.佛教流传,实由于印度和西域大师们的东来及中国高僧的西去,这里面包括各宗各派的大师和翻译家,佛教在中国的传播,他们居首要地位,所以译经列为第一。2.经典的弘扬,学说的传播,教义的解释,使佛教的道理能为广大信徒所接受,则有赖于法师的讲说和注释,使佛教的道理能为广大信徒所接受,则有赖于法师的讲说和注释,所以义解列为第二。3.神通,使强梁的人得到感化,回心向善,不嗜杀人,所以神异列为第三。4.安心禅寂,是佛教重要的修行法门,由此而得到智慧、得神通,所以习禅列为第四。5.坚持律法,戒行清洁,是出家之士道德高尚的表现,所以明律列为第五。6.轻身殉道,委弃形骸,以启发大众檀施之心,所以亡身列为第六。7.吟讽经典,歌诵法言,以为音乐,所以诵经列为第七。8.建筑塔寺,造金石像,以示信仰之诚,所以兴福列为第八。9.在天竺很重视赞呗的歌咏,梵调传来此土,不少擅长转读的人,所以经师列为第九。10.在斋集时,升座说法,引譬喻,叙因缘,以浅显之辞,申奥妙之理,所以唱导列为第十。

通过《高僧传》的内容,我们可以看出,十科里的人物,虽然因德业不同,各有重点,但是中心都贯穿着“高”字的标准。高僧们正是因为有真才实学、真修实证或能够真干实行,才获得了人们的尊敬。高僧们不管是出名或不出名,都有“高”的地方,绝非徒具虚名。高僧们的“高”,高在学问、修证、品德、行为和弘法技艺上,我们可以简称为学高、修高、德高、行高和艺高,无论是哪类“高僧”,其“高”,不是“高”在对佛法的修证上,就是“高”在为佛法的弘扬与流传所做的贡献上,这就是“高僧”这一名称的具体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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