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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寺院建设和维护佛教合法权益

发布时间:2023-01-11 16:52:29作者:楞严经快诵网

  佛教寺院建设和维护佛教合法权益

  觉真

  在公元67年的一个日子里,汉代的国宾馆“鸿胪寺”内,迎来了两位圣僧,摄摩腾、竺法兰二位尊者的到来,开创了一个新的时代,印度梵文的“罗摩”与中国的“寺”、“院”进行了完美的结合,于是乎便有了中华第一寺——白马寺。而我们这些佛弟子也就拥有了属于自已的修学道场。

  伴随着佛教的弘传,我国的寺院佛窟纷纷建立,开始遍布神州大地,在佛教盛极一时的南北朝时期,北方佛寺在北魏末期达到了三万余所,南方佛寺在萧梁时候达到二千八百余所,杜牧诗“南朝四百八十寺”,仅仅是举其着名者而言,北魏洛阳永宁寺的宏伟壮丽,曾令天竺来的菩提达摩大师叹为希有,赞赏终日,唐百丈怀海禅师创立禅宗僧居,称为“丛林”。在当时丛林中只有方丈、法堂、僧堂、寮舍等建筑,不设佛殿,与佛世“僧伽蓝”的风格颇为相近,适应了中国的国情民俗。宋代以来,丛林寺院逐渐形成诸宗大体一致的规制格局,寺院主体建筑一般按“川”字形布局,包括诸佛、菩萨护法神像的三门殿、天王殿、大雄宝殿、观音殿(大悲坛)、地藏殿、伽蓝殿,安置法宝藏经的藏经楼或毗卢阁,供祖师的祖师殿、影堂、罗汉堂,供讲经说法、集会、坐禅、传戒用的法堂、禅堂、念佛堂、学戒堂,供僧众起居的方丈、茶堂、客堂、斋堂、僧寮、客寮、延寿堂(养老之处),藏舍利、骨灰的佛塔、塔院、海会塔,置钟鼓的钟楼、鼓楼,以及放生池、莲池、亭台园林等。这些最常见的“伽蓝七堂”的建筑格局,一直沿袭至今,形成了独具中国特色的综合性佛教寺院。

  适应中国社会条件和中国特殊性质的佛寺,光有辉煌的建筑,还远远不够。同时应该考虑到所肩负的宗教、文化、福利三方面的作用。

  首先,就宗教方面而言,佛寺应作为弘扬佛法、进行社会教化、满足民众精神需要,及僧俗佛教徒修学佛法的道场。寺院以及巍峨壮观的殿堂,悲智双运的佛菩萨像,庄严富丽的法器供具,浩瀚的藏经及柱壁门楹上随处可见的经文、楹联,僧尼清净离欲的生活方式和威仪风度,向人们直观地展现出三宝的形象与佛教的基本教旨,在观瞻者心中留下对佛法僧的深刻印象。寺院,实为住持三宝的实物性表征,为瞻望佛国净土的窗口。

  在中国,受三归五戒的佛弟子未必很多,但直到如今,一生未曾到佛寺观瞻游览者,恐怕没有多少,作为瞻礼祈祷的投诚之地,佛寺首先提供、满足了广大人民最迫切的宗教需要。朝山拜佛、拈香祈愿,是比三皈五戒的佛教圈子大得多的广大民众信仰佛教的基本方式。这种低层次的信仰,尽管带有中国传统多神崇祀的味道,但其正面的教化作用也是不可低估的。观瞻礼拜、祈祷供养,即使是出于某种世俗的功利目的,也起码能使人放松心理负担,获得精神安慰,受佛菩萨形象的熏染,心灵得到净化,并积集了福慧资粮,种下了成佛之因。《法华经》偈云:“若人散乱心,入于塔庙中,一称南无佛,皆已成佛道”。礼拜供养,功德更不可思议。佛寺、经像给予民众这种究竟利益,及安定人心、净化社会的作用并非是用经济眼光所能衡量的。

  佛寺作为住持僧宝居业之所,自然成为佛教法事活动和弘扬佛法的中心,成为联系佛教与民众的枢纽。讲经说法、举办法会集会念佛参禅等学修活动,从来都在寺院进行。同时佛寺还是培育弘法人才的学府,无数高僧大德,都是在寺院的洪炉中治炼,成长为人天师表。诸宗之学,无不诞生于寺院,多数佛学撰述,都出于寺院中的高僧之手,寺院实际上也是历代佛学研究的机构。

  其次,从文化方面来看,寺院是一种十分重要的社会文化设施,在文物保管、旅游观光、图书收藏、外交、文艺、园林、医疗、武术等多个方面,都有其不容忽视的文化价值。中国的佛寺,多建于通都大邑、名山胜地,故有“世间好话佛说尽,天下名山僧居多”之说。寺院内那红墙黄瓦、雕梁画栋,飞檐塔影,暮鼓晨钟,与历代僧人精心培值的园林花木相辉映,与自然景观结合为一体,提供给人们一种超凡脱俗的清净境界。自古以来,观览佛寺为雅俗相共的高级享受,唐人“偶来萧寺逢僧话,又得浮生半日闲”的诗句,道出了人们游赏佛寺所得受用。

  综合了文物、图书、园林、艺术、佛寺活动、僧宝于一体的佛寺,同时还是保存、传续东方传统文化教育的好课堂。宋儒当年观佛寺钟鼓齐鸣,梵呗清幽,僧众威仪整肃,进退有序,曾赞叹“三代礼乐,尽在于斯”,从而激发他们复兴古代文化的决心。现代人游观佛寺,最起码也能增加他们对传统文化的感性知识,使更多的有识之士继承、发扬振兴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

  最后,还应考寺院所应承担的社会福利事业,依大乘利乐众生的精神,隋唐时代的佛寺,曾设有救济养护贫病孤弱的悲田院、养病坊和积集佛教净财的“无尽藏”(一种佛教银行)。佛寺曾收留保护过各种难民,解决了一些社会问题。隋文帝、武则天、唐宣宗、明太祖等帝王,即位前皆曾隐迹于佛寺,佛寺还成为贫士寒儒读书治学的处所,古来不少名人如刘勰、范仲淹等,都曾读书于佛寺,不少名篇巨制,是在寺院中写成。饥瑾年月,佛寺开展社会福利事业的传统进一步得到发扬,不少寺院曾办过学校、幼儿园、养老院、医院等。

  近二十所来,佛寺建设的步伐进展得很快,成绩也相当可观,多数的名刹祖庭,已修复一新,现在有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那便是有相当多的寺院,已完成了寺院建设,并已担负起了宗教、文化、福利这三个方面的功能,可是寺院正当的合法权益,却屡招侵犯,使人深感痛心,这主要表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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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完全不顾及宗教的历史与定制,当地政府与寺院争夺利益,例如:火化本是古印度的风俗,是出家人遵循的一种尸体处理方法,在历代均是如此。在封建社会,事死如生的情况下,广大的出家人能够做到如此的洒脱,本应得到普遍的赞誉。成都双流的应天寺,本着这一精神,在寺院建设的整体规划当中,亦办有多个化身窑,为僧俗解决了身后的实际问题,本是一件自利、利他的大好事,却被地方政府以种种理由要予以取缔,取缔的理由就是因为不卫生,不禁使人愕然,推行火化措施,是解放以后的事情,而流传下来二千余年的习俗却这样不堪一击。而究其原因,只不过是一个利字罢了。

  以种种无端的理由,对寺院建设横加干涉指责,并做出巨额的罚款。重庆华岩寺官厅内有两颗银杏树,距今只有三十几年的历史,其中一棵生了白蚁,而另一棵也影响到了建筑的安全,为了保险起见,被住持下令砍掉了。不料此一正常之举,却引起祸端,住持被强令写出检讨,并被罚款十万元。一位大寺院的住持,一位直辖市人大代表,一位佛协副会长,一位收徒近六十万人的爱国老法师,为了保护寺院建设的正常进行,竞招致此种手段,怎能不让人感慨万千呢?

  此上所列举的,仅仅是与这十几年来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宗教政策,十分不和谐的音符,可喜的是,在中国佛协的努力下,有一大批老大难的寺院问题得到妥善解决,诸如广州光孝寺、开封大相国寺、沈阳长安寺、大足圣寿寺等许多的寺院问题得以解决。我想,要切实地保护自已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就要加强学习各种宗教政策法规,在政治上、思想上与中国佛教协会保持高度的一致,努力提高自已的学识和水平,勇敢地融入时代大潮,为实践自已的信仰,维护佛教的合法权益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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