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世解脱之善因──八关斋戒(十)之不淫(二)
最后说婚外情。婚外情是指与配偶以外之恋情,此种行为瞒骗本心,恶名远播,为人所憎,作奸时怕被人窥见,又怕被配偶或傍人知道,事发后为掩饰罪行而造妄语,故而邪淫、偷盗、妄语三罪齐发,乐少苦多,死堕地狱,何苦由来?圣人呵斥此为罪中之罪,淫欲之人当自思惟,我妇他妻同为女人,而我横生惑心,随逐邪意,破失今世后世之乐(身心安乐及在社会上之好名誉,是五欲俗人的今世乐;生天得道,涅槃之利,是后世才得之乐),易地而处,若他人侵我妻子,我则忿恚,所谓「淫人妻女笑呵呵,妻女人淫意若何」,所以要自我制心,不作婚外行淫,破坏人伦之事,严重的可能导致离婚,家庭破裂,影响下一代的心理及对婚姻的看法。邪淫之人,必生不贞洁之儿女,倘己身不正,儿女决难正而不邪,邪淫法被代代相传,破坏社会秩序,是社会的罪人,不是两人之间的事,需知家庭是社会的柱梁,如柱梁损坏,屋那有不塌之理?所以佛斥此为罪中罪。
古德云:「万恶淫为首,百行孝为先」,又俗语有所谓:「色字头上一把刀」,昔人亦云:「二八佳人体态舒,腰中带剑斩凡夫,虽然不见人头落,暗地叫人骨肉枯。」这几句话,是多么贴切了当。历史上因个人邪淫败德灭身甚而影响整个国家的例子很多,诸如妹喜亡夏、妲己丧殷、褒姒祸周幽、丽姬亡晋献、西施灭夫差等,近代则有吴三桂冲冠一怒为陈圆圆,引清兵入关,正式灭了明朝,遗臭万年,皆是色欲为祸。
淫女证果
犯了邪淫,只要忏悔改过,希圣希贤亦未尝不可。如莲华色比丘尼,未出家前,命运坎坷,与母同夫,与女同婿,常被人称为淫女,后来皈依佛陀,证得阿罗汉果,在比丘尼中被誉神足第一。
佛在罗阅城,迦兰陀竹园中时,有女子名莲华色,父母把她嫁给郁禅国人,怀妊后回娘家待产,诞下一女,同住于娘家。丈夫来探望,因莲华色在产,不便欢好,丈夫竟与母亲私通,被婢女看见告知莲华色,此事令她懊恼非常,心想,怎能与母亲共侍一夫,于是独自离开家庭到波罗奈城,呆立城门外,处境狼狈。城中有一长者,妻子刚去世,乘车出波罗奈城,见莲华色相貌娟好,状似流浪之异乡人,便问她是否有丈夫,色答:「无夫」,长者再问是否愿意跟他回家,做他的妻子,莲华色点头。
版权所有:楞严经快诵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