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记与付嘱
【经文】
善知识,悟无念法者,万法尽通;悟无念法者,见诸佛境界;悟无念法者,即至佛地。
善知识,后代得吾法者,将此顿教法门,于同见同行,发愿受持,如事佛故,终身不退者,定入圣位。然须传授,从上以来,默传吩咐,不得匿其正法。
若不同见同行,在别法中,不得传付。损彼前人,究竟无益。恐愚人不解,谤此法门,百劫千生,断佛种性。
明奘法师:定慧等学
明奘法师:般若品第二
学诚法师:第三届世界佛教
安徽潜山三祖禅寺捐款4万余
安然的总裁
安徽安庆潜山吉祥古寺大雄
佛光人的工作信条
佛光教团的组织系统
佛光学的内涵精神
版权所有:楞严经快诵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