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小区门口的水塘被填埋,青浦某小区业主将上海市人民政府告上了法庭。
日前,这场“民告官”案件在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市政府秘书长汤志平以及来自全市10家市政府委办局、16个区政府的近150位领导干部、法制骨干人员等参与了旁听和讲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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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门口的水塘,小区业主状告市政府
2018年8月,上海市人民政府作出一份批复,同意青浦区某镇政府根据规划需要对辖区内的水系进行调整,其中要对青浦某小区门口的水塘进行填埋。
原告青浦某小区业主就该批复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撤销批复。出庭的小区业主代表认为,被填埋的水塘为小区的配套设施,同时承担了小区的部分防汛功能。且在市政府作出该批复前,水塘事实上已经遭到填埋,违反了相应行政程序。
代表上海市政府出庭应诉的市司法局巡视员刘平、市司法局行政应诉处处长宋健则认为,该批复旨在对更大范围内的水系进行调整,涉案的水系属于蓝线之外可调整的河道,市政府的批复并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至于水塘的填埋问题,与被诉批复并非同一法律关系,且相关作业单位已受到行政处罚。
经过近一个小时庭审,充分听取了双方的诉讼意见后,法院宣布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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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行政机关3年收到15份司法建议
“这次庭审不仅是针对这起个案的合法性审查,更是对市水务局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的全面检验。我们要把行政应诉工作作为一把戒尺,将依法行政落实到各项工作中去,切实提升行政效能、效率和质量。”庭审结束后,市水务局相关负责人十分感慨。他坦承,这个案件其实很有代表性,有时候项目实施单位为了赶工期,就不按照有关程序办事,因此既要监管关口前移,也要加强事后监管。
据悉,本次庭审旁听讲评活动是机构改革后由市司法局组织的首次上海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旁听、讲评三合一”活动,也是2017年该项目实施以来,首次由上海市人民政府作为被告的案件。
数据显示,2015年至2018年,上海三中院向市级行政机关共计发送司法建议书15份,涉及12大类行政管理领域,覆盖了包括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履行法定职责、行政确认、行政登记、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在内的7类主要行政行为,从行政行为合法性、合理性以及行政应诉机制等多维度出发,对行政活动进行监督指引,均得到了行政机关的书面反馈。
栏目主编:简工博文字编辑:王闲乐题图来源:视觉中国图片编辑:苏唯版权所有:楞严经快诵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