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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上感应篇浅释:列举六组骄横自护之恶(一)

发布时间:2024-10-08 05:19:48作者:楞严经快诵网
太上感应篇浅释:列举六组骄横自护之恶(一)

《感应篇》列举八组害他之恶之后,又列举了六组骄横自护之恶:“苟富而骄,苟免无耻;认恩推过,嫁祸卖恶;沽买虚誉,包贮险心;挫人所长,护己所短;乘威迫胁,纵暴杀伤;无故剪裁,非礼烹宰,散弃五谷,劳扰众生。”下面我们对这六组恶,一一进行观察。

第一组恶:苟富而骄,苟免无耻。

苟富而骄,意思是一旦富贵了,有钱或有权了,就变得很骄横任性,天不怕地不怕,什么坏事都敢做,好像自己有通天的本领一样;苟免无耻,意思是干了坏事,自己也知道不好,但由于暂时见不到惩罚或恶报,于是内心没有丝毫羞耻惭愧、行为上无丝毫收敛,依然像原来一样为所欲为、骄横无理。

苟富而骄、苟免无耻,都是由不知因果、不信因果造成的。如果深信因果,发财致富了,或者有一点权力了,就知道这是过去自己行善的结果,如果善报用尽,则依然还会有贫穷和低贱,因此不敢胡作非为,而是继续小心翼翼地积功累德;如果不信因果,就会认为这是偶然之间自己捞了一票,应该充分利用,有了这样的心态,自然就会骄横狂妄起来。如果深信因果,一旦作恶,即便恶报还没有到来,也会生恐惧心与大惭愧心;但如果不信因果,或者似信非信,在恶报还没有到来之前,就会没有任何惭愧地继续作恶。

如今这个时代,苟富而骄,有点钱或有点权力就变得任性起来的人比比皆是。在创业或升迁之初还比较谦虚谨慎,一旦有了钱或权之后,胆子就变得大了起来,什么人都不放在眼里,什么坏事都敢做。他们有些利用手中的权力胡作非为,有些抛弃结发妻子另寻新欢,有些则行贿受贿,有些鱼肉百姓,有些则欺行霸市,有些甚至杀人越货。总之,有了钱或权之后,人就变了,变得骄横、不可一世、目中无人了。但实际上,这都是自我灭亡的“节奏”。基督教里面说:“上帝叫一个人灭亡之前,会先让他疯狂。”显然,这句话中所说的“疯狂”,就是目空一切、不可一世、心里没有任何畏惧的骄横心态,有了这样的心态,自己仿佛就成了天上地下的主宰,什么事情都敢做。陈希夷《心相篇》中说:“小富小贵易盈,刑灾准有;大富大贵不动,厚福无疆。”小富小贵,就变得骄慢不可一世,这样的人准会有牢狱之灾;大富大贵,依然小心谨慎,诸恶莫作,众善奉行,这样的人福德才会深厚,而且前途无量。

过去杨溪这个地方有一个富翁,性情贪婪、吝啬、粗鲁,金银、布匹、财产、粮食,越积越多,他的朋友陈栋塘劝他说:“积财不散,必有奇殃,你何不做一两件施舍之事,也好为自己的未来积累一点阴德。”此富翁不听劝告。过了两三年,陈栋塘对人说:“此人的祸快到了,先前他只是贪婪、吝啬、粗鲁,最近听说他变得非常放肆骄横,傲慢刻薄,什么事情都敢做,这不是很快就要遭致灾祸的先兆吗?”不久,此人果然被盗贼入室抢劫杀害而死。

唐代悟达法师,因为得到皇帝器重被封为国师,之后,就开始有点骄慢起来。因为骄慢的缘故,过去世他误杀的冤家晁错就有了报仇的机会,变成了他腿上的人面疮。后来幸亏一个他曾经侍奉过的阿罗汉相救,以三昧水超度了晁错,解救了他。悟达国师为了忏悔罪业,造了《三昧水忏》,至今还流传于世。由此可见,即便是修行人得志,也不可以骄慢,骄慢则福报大损,过去的怨家债主就有了报复寻仇的机会,于是灾祸的降临就不远了。

报载,某贪官刚上台时,别人送礼请求办事,他还有惭愧心。渐渐地,发现收了很多贿赂,做了不少违纪的事情,也没有什么恶报,于是胆子就越来越大,最后发展到主动索贿,数额巨大,终于东窗事发,被判刑入狱。这就是苟免无耻,而最终遭到恶报的例子。如果当初深信因果,做了坏事有惭愧心,发誓再也不收他人贿赂,则也不至于后来被判刑入狱。

第二组恶:认恩推过,嫁祸卖恶。

认恩,就是让别人得到好处的事情,明明不是自己做的,却欺骗别人或民众说是自己做的,让别人对自己产生感恩或赏识之心;推过,就是自己做的坏事,却推诿在别人头上,说成是别人做的;嫁祸,就是自己做的坏事即将降临祸患,于是用计策将祸患转移到他人头上,让他人代受祸患;卖恶,就是自己想出来的坏主意,自己不去做,而是用计谋让他人去做,然后让他人代受唾骂。

认恩,是将别人的安乐窃取过来据为己有;推过、嫁祸、卖恶,都是将自己作恶所应得的恶报加在别人头上。凡是心灵,没有不期望得到安乐、远离痛苦的,我自己的心是这样,别人的心也是这样;但是,人由于自私愚昧,只知道自护,为了自己能够离苦得乐,不惜让别人失去安乐遭遇痛苦,这显然是违背天理之举。

宋朝时,王曾是宰相,有一个人请他提拔,他当面正色拒绝了。后来,他还是提拔录用了此人,但绝口没有与这个人说过,是他提拔的。王曾的子弟说:“为什么不让这个人知道是你提拔了他呢?”王曾说:“启用具有德行的贤人,这是天经地义之事,若我让他知道是我提拔了他,就有徇私舞弊、用国家给予的权力换取别人感恩的嫌疑。”这个公案中,王曾是不冒认恩德的典范,值得大家学习。

过去,兴山这个地方有一个县吏,骗人很有一套本领。县官每次施人恩惠,他就说:“这是我劝说的结果。”县官如果饶恕了对某人的责罚,他就说:“这是我竭力维护的结果。”凡有善政,都说成是自己的功劳,因为他经常这样,大家都赞颂他有扭转乾坤之力。后来,县官违犯了法令,上面派人来查办,就将他一起抓起来,并说:“周围百姓都说,县官最听你的话,看来他的所作所为都是你指使的,县官所犯的罪,你也逃不了干系。”就这样,这个县吏竟然被杖责而死。这是冒认恩德而受恶报的例子。

明朝的王华状元,做官时因为某件事受人诬陷而使自己的名誉受到了损害,有人劝他辩白,王华说:“这是我的同年好友做的事情,如果辩白了,就等于说了朋友的坏话。”最终始终没有辩白这件事。后来,他的儿子王守仁,也即王阳明先生,在京师做官,听到有人议论他父亲的这件事,于是就想上奏皇上辩白此事。王华飞书制止他说:“你认为此事是你父亲的耻辱吗?我本来没有什么可耻的,今天如果辩白,就等于揭发了我的好友,我反而觉得这是我的一大耻辱。

”王阳明于是就终止了想为父亲辩白的想法。像王华这样,将别人的过失归在自己头上,始终不辩白的品德,是我们学习的榜样,以后如果我们想把自己的过失推在别人头上,想到他就应该感到很惭愧。

宋朝郭黄中,在云安军中任职,一天到栖霞宫进香回家,当晚梦到神对他说:“你在这里任职,一方百姓受惠。一些有隐情的事,不敢不告您。明天有押解杀牛的人到,九人之外的那个人,要好好审问。”第二天,巡检司果然压来九人,有一士兵自称捕获了这九个杀牛的人。郭黄中认真询问后发现,原来是这个士兵杀掉了牛,嫁祸于九人,又把这九人抓来请赏。郭公拷问之后,这个士兵供认不讳,于是被定了罪。这是嫁祸于人而受恶报的例子。

报载,某医生因为他人揭发自己欺骗病人而心生愤怒,于是雇凶殴打揭发之人,不料受雇者行凶未遂,反被抓获,交代了受雇于该医生而行凶之事,结果该医生因故意伤害他人未遂罪,被判刑半年,并且名誉扫地。这是“卖恶”而受报的例子。

摘自《太上感应篇浅释》(明如居士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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